2012年注稅考試《稅法二》輔導:第八章(7)


第五節(jié) 申報和繳納
大綱:
(一)掌握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發(fā)生的時間
(二)了解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期限
(三)熟悉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的申報
(四)熟悉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的納稅地點
一、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計征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xù),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fā)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計征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計征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yè)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納稅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1年時開始繳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納稅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準征用次月起繳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2008 注冊稅務師
新征用耕地應繳納的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是( )。
A.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3個月
B.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6個月
C.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1年
D.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2年
答案:C
【解析】納稅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1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
二、納稅期限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征收方法。
三、納稅申報
納稅人新征用的土地,必須于批準新征用之日起30日內申報登記。
四、納稅地點
納稅人使用的土地不屬于同一市(縣)管轄范圍內的,由納稅人分別向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在同一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管轄范圍內,納稅人跨地區(qū)使用的土地,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稅務局確定納稅地點。
2007 注冊會計師
納稅人在全國范圍內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使用的土地,其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的納稅地點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 )
答案:×
解析:納稅人在全國范圍內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使用的土地,其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分別向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繳納。
例:根據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的規(guī)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實行分級幅度稅額的稅率形式
B.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是城鎮(zhèn)占用應稅土地的單位和個人
C.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用于生產經營活動的土地面積
D.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地方稅務局確定
【答案】AB
【解析】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不僅是生產經營活動的土地面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2012年注冊稅務師考試輔導招生簡章 (復習指南)(報名匯總)(免費試聽)
現報2012注稅輔導套餐六折優(yōu)惠 2012年注稅新舊教材對比匯總表
更多信息訪問:注冊稅務師頻道 注冊稅務師論壇 注冊稅務師輔導試聽
最新資訊
- 最后50天! 稅務師《稅法(一)》87條公式,抓緊時間背2025-09-26
- 刷題前必看!2025年稅務師財務與會計公式匯總2025-09-25
- 2025年稅務師資料:9月強化階段必備,5科高頻考點+真題解析!2025-09-19
- 25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難嗎?備考困境解鎖核心考點+模擬卷破局2025-09-19
- 【今日份福利】2025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高頻考點+配套練習題2025-09-18
- 稅務師稅法一和稅法二哪個難?內行人深度拆解2025-09-17
- 沖刺必刷!2025年稅務師稅法二高頻考點整理及章節(jié)習題匯總2025-09-17
- 助力備考!2017-2024年稅務師《稅法一》各章節(jié)分值分布2025-09-16
- 強化必備:2025年稅務師稅法一高頻考點+章節(jié)習題匯總2025-09-16
- 救命!稅務師稅法一易錯易混知識點清單出爐,看完不踩雷2025-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