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稅考試 稅法一 復習資料:第六章(3)
更新時間:2012-04-17 09: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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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扣代繳
1、扣繳義務人:獨立礦山、聯合企業及其他收購未稅礦產品的單位。
2、代扣代繳的適用范圍:除原油、天然氣、煤炭以外的資源稅未稅礦產品
3、代扣代繳資源稅額計算
代扣代繳稅額=收購的未稅礦產品數量×適用的單位稅額
其中:代扣代繳資源稅適用的單位稅額規定如下:
獨立礦山、聯合企業收購未稅礦產品,按照本單位相同礦種應稅產品的單位稅額計稅
按照收購地相應礦種規定的單位稅額計稅
按照收購地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單位稅額計稅
4、扣繳地點: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的資源稅,應當向收購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
5、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支付貨款的當天。
【例題11??07年多選】下列關于資源稅扣繳規定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A扣繳義務人代扣資源稅時計稅依據是收購量
B扣繳義務人代扣資源稅時適用開采地的稅額
C代扣代繳稅款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貨款的當天
D扣繳義務人代扣的資源稅應向收購地稅務機關繳納
E資源稅的扣繳義務人包括獨立礦山、聯合企業、其他單位和個人
答案:AD
解析: 獨立礦山、聯合企業收購未稅礦產品,適用的單位稅額按下列順序確定
(1)按照本單位相同礦種應稅產品的單位稅額計稅
(2)按照收購地相應礦種規定的單位稅額計稅
(3)按照收購地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單位稅額計稅
代扣代繳稅款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支付貨款的當天;
資源稅的扣繳義務人包括獨立礦山、聯合企業、其他單位,沒有“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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