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輔導:雙方的權利義務(2)


二、納稅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lesson$
(一)納稅人的權利
1.國家稅法規定的減稅免稅優待
兩類:扶持性減免稅和困難性減免稅。
2.申請延期申報和延期繳納稅款的權利
3.依法申請收回多繳的稅款
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后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稅款之日起3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后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
(其他4-8條權利簡單了解)
例題:09年單選題
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多繳納的稅款,自結算稅款之日起( )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A.1
B.2
C.3
D.4
答案:C
(二)納稅人的義務(共10條,只關注重要的)
4.按稅法規定的納稅期限繳納稅款。
延期繳稅的審批權:省級稅務機關(含計劃單列市)。
延期繳稅的最長期限:三個月。
特殊困難:(1)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2)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申請延期納稅應報送資料,p32
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報告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不予批準的,從繳納稅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加收滯納金。
例:某納稅人2月10日為應納稅款繳款期限,于1月31日申請延期繳納,2月20日稅務機關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若企業于2月20日當天繳納此項稅款,仍要加收10天的滯納金。
8.必經復議--在納稅上與稅務機關發生爭議,必須先復議,后訴訟。
當事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
前提條件:繳納稅款及滯納金或提供相應的納稅擔保。
當事人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的,作出處罰決定的稅務機關可以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選擇復議??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強制執行措施、稅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申請行政復議,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
權 利 |
義 務 |
稅務機關 |
1、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權,稅收規章制定權 2、稅收管理權 3、稅款征收權:依法計征權、核定稅款權、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權、追征稅款權 4、批準稅收減、免、退、延期繳納稅款權 5、稅務檢查權 6、處罰權 7、其他權利 |
1、宣傳、貫徹、執行稅收法規、輔導納稅人依法納稅的義務; 2、為檢舉人保密的義務; 3、為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發給稅務登記證件的義務; 4、 受理減、免、退稅申請及延期繳納稅款申請的義務; 5、 受理稅務行政復議的義務 6、 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的義務 7、 其他義務 |
納稅人 |
1、享有國家稅法規定的減稅免稅優待 2、申請延期申報和延期繳納稅款的權利 3、依法申請收回多繳的稅款 4、有權要求稅務機關賠償 5、有權要求稅務機關對自已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及有關資料等保守秘密 6、有權依法拒絕稅務機關要求其執行代收、代扣、代繳稅款義務 7、有申請復議和向法院起訴及要求聽證權利 8、 對各種不法行為進行揭露、檢舉和控告 9、 其他權利 |
1、依照稅法規定申請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注銷稅務登記 2、按稅法規定設置賬簿 3、按稅法的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4、按稅法規定的納稅期限繳納稅款 5、按規定保管和使用發票 6、欠繳稅款的納稅人或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應按規定結清應納稅款等 7、要接受稅務機關的稅務檢查 8、在納稅上發生爭議時,必須先繳納稅款及滯納金或提供相應的擔保 9、其他義務 |
最新資訊
- 最后50天! 稅務師《稅法(一)》87條公式,抓緊時間背2025-09-26
- 刷題前必看!2025年稅務師財務與會計公式匯總2025-09-25
- 2025年稅務師資料:9月強化階段必備,5科高頻考點+真題解析!2025-09-19
- 25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難嗎?備考困境解鎖核心考點+模擬卷破局2025-09-19
- 【今日份福利】2025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高頻考點+配套練習題2025-09-18
- 稅務師稅法一和稅法二哪個難?內行人深度拆解2025-09-17
- 沖刺必刷!2025年稅務師稅法二高頻考點整理及章節習題匯總2025-09-17
- 助力備考!2017-2024年稅務師《稅法一》各章節分值分布2025-09-16
- 強化必備:2025年稅務師稅法一高頻考點+章節習題匯總2025-09-16
- 救命!稅務師稅法一易錯易混知識點清單出爐,看完不踩雷2025-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