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稅收相關法律》輔導:行政訴訟的管轄


行政訴訟的管轄
一、行政訴訟的管轄的種類
(一)級別管轄
1、級別管轄是指人民法院上下級之間受理行政訴訟的分工和權限。
2、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
(1)確認發明專利權案件和海關處理的案件。海關處理的案件是指由海關處理的納稅案件和海關行政處罰案件。
(2)對國務院各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的行政訴訟案件。
(3)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案件。
解釋:根據規定,下列情況屬于重大復雜案件:A.被告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層人民法院不適宜審理的案件;B.社會影響重大的共同訴訟、集團訴訟案件;C.重大涉外或者涉及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中國臺灣的案件;D.其他重大、復雜案件。
(二)地域管轄
1、一般地域管轄。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經過復議而由復議機關改變了原具體行政行為的案件,行政案件可以由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也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解釋:復議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情況:①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所認定的主要事實和證據的;②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所適用的規范依據且對定性產生影響的;③撤銷、部分撤銷或者變更原具體行政行為處理結果的。
2、特殊地域管轄
(1)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提起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提示:被告所在地,是指被訴行政機關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原告所在地,是指原告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2)因不動產提起的行政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共同地域管轄
行政機關基于同一事實既對人身又對財產實施行政處罰或者采取行政強制措施,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沒收財產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上述行為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受訴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轄。
提示:注意區分三大訴訟在解決兩個以上法院都有管轄權時不同:(1)行政訴訟是“最初收到起訴狀”;(2)民事訴訟是“最先立案”;(3)刑事訴訟是“最先受理”。
【例題】A市李某駕車送人前往B市,在B市甲區與乙區居民范某的車相撞,并將后者打傷。B市甲區公安分局決定扣留李某的汽車,對其拘留5日并處罰款300元。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李某可向B市公安局申請行政復議
B、對扣留汽車行為,李某可向甲區人民法院起訴
C、李某可以先申請復議,也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D、李某應先申請復議,方能提起行政訴訟
E、范某可向乙區人民法院起訴
答案:ABC
解析:(1)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因此,李某可以向B市甲區公安分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即B市公安局申請行政復議,因此ABC正確,D錯誤;(2)《行政訴訟法》第18條規定,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中范某是受害人,行政機關作出的拘留限制人身自由的處罰是針對的李某,而非是針對的范某,因此,范某不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訴,E錯誤。
(三)裁定管轄
1、移送管轄
如果當事人認為受訴人民法院無管轄權,應在接到人民法院應訴通知之日起10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管轄權異議。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
2、指定管轄
(1)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轄權的,由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2)人民法院對管轄權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報它們的共同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3、管轄權的轉移
指經上級人民法院決定或同意,將行政案件的管轄權由下級人民法院移送給上級人民法院,或由上級人民法院移交給下級人民法院(移轉管轄是“能上能下”)。
最新資訊
- 2025年稅務師資料:9月強化階段必備,5科高頻考點+真題解析!2025-09-19
- 25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難嗎?備考困境解鎖核心考點+模擬卷破局2025-09-19
- 【今日份福利】2025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高頻考點+配套練習題2025-09-18
- 稅務師稅法一和稅法二哪個難?內行人深度拆解2025-09-17
- 沖刺必刷!2025年稅務師稅法二高頻考點整理及章節習題匯總2025-09-17
- 助力備考!2017-2024年稅務師《稅法一》各章節分值分布2025-09-16
- 強化必備:2025年稅務師稅法一高頻考點+章節習題匯總2025-09-16
- 救命!稅務師稅法一易錯易混知識點清單出爐,看完不踩雷2025-09-11
- 25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目錄+思維導圖+核心考點匯總2025-09-05
- 沖刺備考必背~2025年稅務師稅法一核心考點+章節習題大匯總2025-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