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稅收相關法律輔導:行政訴訟法律制度(10)


(二)行政訴訟證據的質證
1、當事人提供證據的質證
當事人提供的證據需要在法庭上出示,并由當事人對質、辨認和核實,只有經過當庭質證的證據,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根據規定,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保密的證據,不得在開庭時公開質證。
2、人民法院調取證據的質證
(1)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調取的證據,由申請調取證據的當事人在庭審中出示,并由當事人質證。
(2)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證據,由法庭出示,并可就調取該證據的情況進行說明,聽取當事人的意見。
3、對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進行質證時,當事人應當出示證據的原件或者原物,但也有例外情況。
(1)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確有困難并經法庭準許,可以出示復制件或復制品;
(2)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可以出示證明復制件或復制品與原件、原物一致的其他證據。
4、法庭在質證過程中,對與案件沒有關聯的證據材料,應予排除并說明理由,一般不再進行質證。
5、二審程序中,對當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證據,法庭應當進行質證;當事人對一審認定的證據仍有爭議的,法庭也應當進行質證。
解釋:“新證據”,是指:
(1)在一審程序中應當準許延期提供而未獲準許的證據;
(2)當事人在一審程序中依法申請調取而未獲準許或者未取得,人民法院在二審程序中調取的證據;
(3)原告或第三人提供的在舉證期限屆滿后發現的證據。
【例題1】在行政訴訟二審程序中,對當事人依法提供的新證據,法庭應當進行質證。所謂新證據是指( )。(2006年)
A、原告或第三人在訴訟過程中提出的其在被告實施行政行為過程中持有但沒有用以反駁的證據
B、在一審程序中應當準予延期提供而未獲準許的證據
C、當事人在一審程序中依法申請調取而未獲準許,人民法院在二審程序中調取的證據
D、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舉證期限屆滿后發現的證據
E、被告提供的在舉證期限屆滿后發現的證據
答案:BCD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行政訴訟證據的質證。在第二審程序中,對當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證據,法庭應當進行質證;當事人對第一審認定的證據仍有爭議的,法庭也應當進行質證。“新的證據”是指以下證據:(1)在一審程序中應當準予延期提供而未獲準許的證據;(2)當事人在一審程序中依法申請調取而未獲準許或者未取得,人民法院在第二審程序中調取的證據;(3)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舉證期限屆滿后發現的證據。所以選項BCD正確。
【例題2】根據《行政訴訟法》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對( ),法庭應當質證。(2007年)
A、被告在一審舉證期限屆滿前發現但在一審程序中無正當理由未提供,而在二審程序中向法院提供的證據
B、在一審程序中應當準予延期提供而未獲準許,原告在二審程序中向法院提供的證據
C、當事人在二審程序中對一審認定的但仍有爭議的證據
D、因原判決認定事實的證據不足而提起再審涉及的全部證據
E、在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的案件中當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證據
答案:BCE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行政訴訟證據的質證。選項A不屬于“新的證據”。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的案件,對當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證據,法庭應當進行質證;因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證據不足而提起再審涉及的主要證據,法庭也應當進行質證。選項D錯誤。
2011年注冊會計師輔導優惠套餐 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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