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稅《稅法一》輔導:車輛購置稅(4)


(五)已使用未完稅車輛計稅依據的確定(09新增)
1、對已使用未完稅車輛,主管稅務機關應按照《車輛購置稅條例》第六條規定確定計稅價格。(《車輛購置稅條例》第六條見教材323頁)
2、對已使用未完稅的免稅車輛,免稅條件消失后,納稅人依照規定,重新辦理納稅申報時,其提供的《機動車行駛證》上標注的車輛登記日期視同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日期。
3、對于國家授權執法部門沒收的走私車輛、被司法機關和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沒收并拍賣的車輛,其庫存(或使用)年限超過3年或行駛里程超過8萬公理以上的,主管稅務機關依據納稅人提供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注明的計稅價格。
(六)車輛購置稅價格信息管理
(七)車輛購置稅計稅依據使用統一貨幣單位計稅
納稅人以外匯結算應稅車輛價款的,按照申報納稅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基準匯價,折合成人民幣。
【應用舉例—08多選】下列車輛中,納稅人出具有效證明后,即以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注明的計稅價格為車輛購置稅計稅依據的有( )。
A進口舊車 B.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受損的車輛
C庫存超過3年的車輛 D.行使5萬公里以上的試驗車輛
E.減稅條件消失的車輛
答案:ABC
第五節 稅收優惠
一、車輛購置稅減稅免稅的具體規定
(一)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人員自用車輛免稅;
(二)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警察部隊列入軍隊武器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免稅;
(三)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免稅;
(四).防汛部門和森林消防部門用于指揮、檢查、調度、報汛(警)、聯絡的設有固定裝置的指定型號的車輛。
(五).回國服務的留學人員用現匯購買1車輛個人自用國產小汽車。
(六).長期來華定居老師1輛自用小汽車。
(七).自2004年10月1日起,對三輪農用運輸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八)其他
二、車輛購置稅的退稅
(一)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不予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的,憑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辦理退稅手續。
(二)因質量等原因發生退回所購車輛的,憑經銷商的退貨證明辦理退稅手續。
2011年注冊會計師輔導優惠套餐 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最新資訊
- 刷題前必看!2025年稅務師財務與會計公式匯總2025-09-25
- 2025年稅務師資料:9月強化階段必備,5科高頻考點+真題解析!2025-09-19
- 25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難嗎?備考困境解鎖核心考點+模擬卷破局2025-09-19
- 【今日份福利】2025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高頻考點+配套練習題2025-09-18
- 稅務師稅法一和稅法二哪個難?內行人深度拆解2025-09-17
- 沖刺必刷!2025年稅務師稅法二高頻考點整理及章節習題匯總2025-09-17
- 助力備考!2017-2024年稅務師《稅法一》各章節分值分布2025-09-16
- 強化必備:2025年稅務師稅法一高頻考點+章節習題匯總2025-09-16
- 救命!稅務師稅法一易錯易混知識點清單出爐,看完不踩雷2025-09-11
- 25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目錄+思維導圖+核心考點匯總2025-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