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注稅《稅法一》輔導:增值稅減免稅(5)


二十三、增值稅納稅人放棄免稅權的處理(09新增)
1、生產和銷售免征增值稅貨物或勞務的納稅人要求放棄免稅權,應當以書面形式提交放棄免稅權聲明,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納稅人自提交備案資料的次月起,按照現行有關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
2、放棄免稅權的納稅人符合一般納稅人認定條件尚未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應當按現行規定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其銷售的貨物或勞務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轉自環球網校edu24ol.com
3、納稅人一經放棄免稅權,其生產銷售的全部增值稅應稅貨物或勞務均應按照適用稅率征稅,不得選擇某一免稅項目放棄免稅權,也不得根據不同的銷售對象選擇部分貨物或勞務放棄免稅權。
4、納稅人自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放棄免稅權聲明的次月起12個月內不得申請免稅。
5、納稅人在免稅期內購進用于免稅項目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所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一律不得抵扣。
6、本規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執行。
【應用舉例—多選】下列關于增值稅納稅人放棄免稅權的規定錯誤的有( )
A生產和銷售免征增值稅貨物的納稅人放棄免稅權,應以書面形式提交放棄免稅權的聲明
B放棄免稅權的納稅人符合一般納稅人認定條件尚未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管理
C納稅人可以選擇某一免稅項目放棄免稅權
D納稅人自稅務機關受理放棄免稅權聲明的當月起12個月內不得申請免稅
E納稅人在免稅期內購進用于免稅項目的貨物所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符合規定可以抵扣
答案:BCDE
二十四、起征點
1.銷售貨物的月銷售額2000~5000元
2.提供應稅勞務的
月銷售額1500~3000元
每日(次)銷售額150~200元
2004年1月1日起,對銷售水產品、畜牧產品、蔬菜、果品、糧食等農產品的個體工商戶以及以銷售上述農產品為主的個體工商戶其起征點一律確定為月銷售額5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確定為每次銷售額200元
具體規定由省級國稅局確定。
【應用舉例】
1. 【應用舉例—單選】依據增值稅的有關規定,下列銷售行為免征增值稅的是( )。
A.農業生產者銷售外購的農業產品
B.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銷售的食用植物油
C.農貿市場批發和零售的農膜
D.商場銷售的水產品罐頭
答案:C
2.【應用舉例—06多選】根據現行增值稅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銷售水產品的個體工商戶,增值稅按月銷售的起征點一律定為5000元
B.銷售日用品的個體工商戶,增值稅按月銷售的起征點可由各省稅務局在2000~5000元之間確定
C.銷售蔬菜的個體工商戶,增值稅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銷售額2000元
D.從事商業批發的民政福利企業可以免征增值稅
E.三峽電站銷售的電力產品,增值稅稅收負擔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
【答案】AB
【解析】銷售蔬菜的個體工商戶,增值稅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銷售額200元;從事商業批發的民政福利企業不可以免征增值稅;三峽電站銷售的電力產品,增值稅稅收負擔超過8%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
最新資訊
- 2025年稅務師資料:9月強化階段必備,5科高頻考點+真題解析!2025-09-19
- 25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難嗎?備考困境解鎖核心考點+模擬卷破局2025-09-19
- 【今日份福利】2025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高頻考點+配套練習題2025-09-18
- 稅務師稅法一和稅法二哪個難?內行人深度拆解2025-09-17
- 沖刺必刷!2025年稅務師稅法二高頻考點整理及章節習題匯總2025-09-17
- 助力備考!2017-2024年稅務師《稅法一》各章節分值分布2025-09-16
- 強化必備:2025年稅務師稅法一高頻考點+章節習題匯總2025-09-16
- 救命!稅務師稅法一易錯易混知識點清單出爐,看完不踩雷2025-09-11
- 25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目錄+思維導圖+核心考點匯總2025-09-05
- 沖刺備考必背~2025年稅務師稅法一核心考點+章節習題大匯總2025-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