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注稅《稅法一》輔導:車輛購置稅(4)


第五節 稅收優惠
一、車輛購置稅減稅免稅的具體規定
(一)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人員自用車輛免稅;
(二)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警察部隊列入軍隊武器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免稅;
(三)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免稅;
(四).防汛部門和森林消防部門用于指揮、檢查、調度、報汛(警)、聯絡的設有固定裝置的指定型號的車輛。
(五).回國服務的留學人員用現匯購買1車輛個人自用國產小汽車。
(六).長期來華定居老師1輛自用小汽車。
(七).自2004年10月1日起,對三輪農用運輸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八)其他
二、車輛購置稅的退稅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一)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不予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的,憑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辦理退稅手續。
(二)因質量等原因發生退回所購車輛的,憑經銷商的退貨證明辦理退稅手續。
第七節 申報與繳納
一、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申報
(一)征稅車輛納稅申報
車輛購置稅實行一車一申報制度,申報資料如下:
1、車主身份證明
2、車輛價格證明 境內購車??提供《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
進口自用車輛,提供《繳款書》或海關《征免稅證明》
3、車輛合格證明 國產車輛??提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
進口車輛??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進口機動車隨車檢驗單》
(二)免(減)稅申報
購置免稅或減稅車輛的納稅人也應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
已經辦理納稅申報車輛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重新辦理納稅申報
1、底盤(車架)發生更換
2、免稅條件消失
(三)已適用未完稅車輛納稅申報??09新增
主管稅務機關對已使用未完稅車輛除了按照《車輛購置稅條例》第六條規定確定計稅價格征收稅款外,還應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加收滯納金。滯納稅款之日分別情況確定。
1、 按照3年追溯期確定
按照車輛登記日期確定,未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的,按照車輛合格證標注的出廠日期后60日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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