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注冊稅務師《稅法二》輔導:契稅(3)


(六)企業改革中有關契稅政策
1.公司制改革
(1)對不改變投資主體和出資比例改建成的公司制企業承受原企業土地、房屋權屬的,不征契稅;
(2)對獨家發起、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承受發起人土地、房屋權屬的,免征契稅;
(3)對國有、集體企業經批準改建成全體職工持股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承受原企業土地、房屋權屬的,免征契稅;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4)對其余涉及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的,征收契稅。
2.企業合并
企業合并中,新設方或者存續方承受被解散方土地、房屋權屬,如合并前各方為相同投資主體的,則不征契稅,其余征收契稅。
3.企業分立
企業分立中,對派生方、新設方承受原企業土地、房屋權屬的,不征契稅。
4.股權重組
公司制企業在重組過程中,以名下土地、房屋權屬對其全資子公司進行增資,屬同一投資主體內部資產劃轉,對全資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土地、房屋權屬的行為,不征收契稅。
新:在股權轉讓中,單位、個人承受企業股權,企業的土地、房屋權屬不屬于轉移,不征契稅;在增資擴股中,對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入股或作為出資投入企業的,征收契稅。
5.企業破產
企業破產清算期間,對債權人(包括破產企業職工)承受破產企業土地、房屋權屬以抵償債務的,免征契稅;對非債權人承受破產企業土地、房屋權屬的,征收契稅。
2008 注冊稅務師
某企業經批準改制成全體職工持股的有限責任公司,承受原企業價值600萬元的房產所有權;以債權人身份接:受某破產企業價值200萬元的房產抵償債務,隨后將此房產投資于另一食業。該有限責任公司上述業務應繳納契稅( )萬元。(適用稅率3%)
A.0 B.6 C.18 D.24
【答案】A
【解析】對國有、集體企業經批準改建成全體職工持股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公司承受原企業土地、房屋權屬的,免征契稅;破產后,債權人(包括關閉、破產企業職工)承受關閉、破產企業土地、房屋權屬以抵償債務的,免征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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