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注稅《稅務相關法律》輔導:第三章(9)


第四節 代 理
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直接歸屬于被代理人的一種法律制度。
代理具有如下的特征:(1)代理人代他人為法律行為。(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3)代理人在代理權限范圍內獨立為意思表示。(4)代理行為的法律后果直接歸屬于被代理人。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二、代理的種類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與指定代理 |
委托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產生的代理。 |
法定代理是指依法律直接規定而產生的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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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代理指因人民法院或有關單位的指定所產生的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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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代理與特別代理 |
一般代理是指代理權范圍及于代理事項的全部。 |
特別代理是指代理權被限定在一定范圍或一定事項的某些方面的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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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獨代理與共同代理 |
單獨代理是指代理權屬于一人的代理。 |
共同代理是指代理權屬于兩人以上的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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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代理與再代理 |
本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選任代理人或依法律規定而產生的代理。 |
再代理(又稱復代理、轉代理)是指代理人為被代理人的利益將其所享有的代理權轉托他人而產生的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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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代理與間接代理 |
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權限范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為民事法律行為,直接對被代理人發生法律效力的代理。 |
間接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義為民事法律行為,其效果移轉于被代理人的代理。 |
提示:再代理的特征:
①再代理是由代理人以自己的名義選任的;②再代理人不是原代理人的代理人,而仍然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③再代理權不是由被代理人直接授予的,而是由原代理人轉委托的。
【例題】再代理的特征是( )。
A.再代理人是由被代理人以自己的名義選任的
B.再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
C.再代理權是由被代理人直接授予的
D.再代理人是由代理人以自己名義選任的
E.再代理權是由原代理人轉委托的
答案:BDE
解析:本題考核再代理。再代理人是由代理人以自己的名義選任的,不是由被代理人選任的。選項A說法錯誤。再代理不是由被代理人直接授予的,而是由原代理人轉托的,代理權以原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限,不能超過原代理人的代理權。選項C說法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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