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注稅《稅務相關法律》輔導:第二章(11)
更新時間:2010-03-12 09:53:56
來源:|0
瀏覽
收藏


稅務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4、占有人的義務
根據《物權法》第242條規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致使該不動產或者動產受到損害的,惡意占有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第244條規定,占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滅失,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請求賠償的,占有人應當將因毀損、滅失取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返還給權利人;權利人的損害未得到足夠彌補的,惡意占有人還應當賠償損失。
【例題1】根據《物權法》關于占有的規定,下列關于善意占有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2008年)
A.屬于無權占有
B.是指基于“本權”而為的占有
C.是指明知無占有的權源而占有
D.只適用于動產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善意占有。無權占有,是指非基于本權或是欠缺法律上原因的占有,善意占有屬于無權占有,選項B錯誤。善意占有,指占有人不知無占有的權源而誤信有正當權源且無懷疑地占有,選項C錯誤。善意占有適用于動產和不動產,選項D錯誤。
【例題2】根據物權法理論,下列關于占有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2008年)
A.若占有人不能舉證證明自己的占有屬于善意,法律即推定其占有為惡意占有
B.如果占有人對占有物有占有的事實,則其在占有物上所行使的權利,法律即推定其合法而有此權利
C.占有人在占有被侵害時,可以請求侵害人回復原占有時的圓滿狀態
D.以合法手段而為的占有是和平占有
E.占有人以所有的意思而為的占有是他主占有
答案:BCD
解析:本題考核占有的效力。對于占有,推定為善意、公然、和平占有,對此,占有人無須舉證。所以選項A錯誤。自主占有,指以所有的意思為占有,所以選項E錯誤。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2025年稅務師資料:9月強化階段必備,5科高頻考點+真題解析!2025-09-19
- 25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難嗎?備考困境解鎖核心考點+模擬卷破局2025-09-19
- 【今日份福利】2025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高頻考點+配套練習題2025-09-18
- 稅務師稅法一和稅法二哪個難?內行人深度拆解2025-09-17
- 沖刺必刷!2025年稅務師稅法二高頻考點整理及章節習題匯總2025-09-17
- 助力備考!2017-2024年稅務師《稅法一》各章節分值分布2025-09-16
- 強化必備:2025年稅務師稅法一高頻考點+章節習題匯總2025-09-16
- 救命!稅務師稅法一易錯易混知識點清單出爐,看完不踩雷2025-09-11
- 25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目錄+思維導圖+核心考點匯總2025-09-05
- 沖刺備考必背~2025年稅務師稅法一核心考點+章節習題大匯總2025-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