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注冊稅務師《稅法二》城鎮土地使用稅(6)


二、特殊規定:35項
(一)城鎮土地使用稅與耕地占用稅的征稅范圍銜接
為避免對一塊土地同時征收耕地占用稅和土地使用稅,稅法規定,凡是繳納了耕地占用稅的,從批準征用之日起滿1年后征收土地使用稅;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繳納耕地占用稅,應從批準征用之次月起征收土地使用稅。
(二)免稅單位與納稅單位之間無償使用的土地
對免稅單位無償使用納稅單位的土地(如公安、海關等單位使用鐵路、民航等單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稅;對納稅單位無償使用免稅單位的土地,納稅單位應照章繳納土地使用稅。
(三)房地產開發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房地產開發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除經批準開發建設經濟適用房的用地外,對各類房地產開發用地一律不得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
(七)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
(八)關閉、撤銷的企業占地
企業關閉、撤銷后,其占地未作其他用途,可暫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如果土地轉讓給其他單位使用或企業重新用于生產經營的,應依照規定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十)企業的鐵路專用線、公路等用地
①對企業的鐵路專用線、公路等用地,除另有規定者外,在企業廠區(包括生產、辦公及生活區)以內的,應照章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②在廠區以外、與社會公用地段未加隔離的,暫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十一)企業范圍內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
對企業范圍內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利用的,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審批,可暫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十二)企業的綠化用地
對企業廠區(包括生產、辦公及生活區)以內的綠化用地,應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稅,廠區以外的公共綠化用地和向社會開放的公園用地,暫免征收土地使用稅。
(十三)中國物資儲運總公司所屬物資儲運企業用地
(十四)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所屬單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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