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注稅《稅法一》申報與繳納資料詳解(1)
更新時間:2010-02-10 10: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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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納稅人采取分期收款結算方式銷售應稅產品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銷售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2、納稅人采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銷售應稅產品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發出應稅產品的當天。
3、納稅人采取除分期收款和預收貨款以外的其他結算方式銷售應稅產品,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起價款或者取得索取價款憑證的當天
4、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產品,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移送使用應稅產品的當天
5、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支付貨款的當天。
二、 納稅地點
1.納稅人應納的資源稅,應當向應稅產品的開采地或者生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
2.納稅人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其納稅地點需要調整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決定。
3.納稅人跨省開采資源稅應稅產品,其下屬生產單位與核算單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對其開采的礦產品,一律在開采地納稅。
4.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的資源稅,應當向收購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
【應用舉例??08單選】根據資源稅有關規定,下列說法符合資源稅納稅地點規定的是( )。
A.納稅人應當向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納稅
B.納稅地點需要調整的,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
C.扣繳義務人應當向收購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代扣代繳資源稅
D.跨省開采資源稅應稅產品,下屬生產單位與核算單位不在同一省的,都應在核算地
納稅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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