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稅收相關法律資料:行政行為的無效


行政行為的無效、撤銷和廢止
(一)行政行為的無效
1、行政行為無效的條件
行政行為具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行政相對方可申請有權國家機關宣布或由有權國家機關依職權宣布該行為無效:
(1)行政行為具有特別重大的違法情形或具有明顯的違法情形;
(2)行政主體不明確或明顯超越相應行政主體職權的行政行為;
(3)行政主體受脅迫作出的行政行為;
(4)行政行為的實施將導致犯罪;
(5)行政行為嚴重違反法定程序。
2、無效行政行為的法律后果
(二)行政行為的撤銷
行政行為的撤銷,是指在具備可撤銷的情形下,由有權國家機關作出撤銷決定后使其失去法律效力。它不同于行政行為的無效,無效行政行為自始無效,而可撤銷的行政行為只有在被撤銷后才失去效力。
1、行政行為撤銷的條件
(1)行政行為合法要件有瑕疵。
(2)行政行為不適當。
2、行政行為撤銷的法律后果
(1)行政行為自被撤銷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銷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為作出之日。
(2)行政行為的撤銷是因行政主體過錯而引起的,并且依社會公益的需要又必須使撤銷效力追溯到行為作出之日,那么,由此造成相對方的一切實際損失應由行政主體予以賠償。
(3)行政行為的撤銷是因相對方的過錯或行政主體與相對方的共同過錯所引起的,撤銷的效力通常應追溯到行為作出之日,過錯方各依自己的過錯程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賠償責任)。
【例題1】行政行為被撤銷的法律后果是( )。
A、被撤銷的行政行為自行為作出之日起就無效
B、被撤銷的行政行為自行為被撤銷之日起無效
C、被撤銷的行政行為被認為自始不存在
D、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被撤銷的行為可以繼續發生法律效力
答案:B
【例題2】下列行政行為中,( )屬于可撤銷的行政行為。
A、行政主體不明確或明顯超越相應行政主體職權的行政行為
B、行政主體受脅迫作出的行政行為
C、不適當的行政行為
D、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經有權機關依法修改、廢止或撤銷,依此作出的行政行為
答案:C
(三)行政行為的廢止
1、行政行為廢止的條件
行政行為具有確定力,一經作出不得隨意廢止。只有在下列情形下,才可依法定程序予以廢止:
(1)行政行為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等經有權機關依法修改、廢止或撤銷,依此作出的相應行政行為如繼續實施,則與新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相抵觸,或因失去其作出依據而廢止。
(2)行政行為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原行政行為的繼續存在將有損公共利益,同時可能會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財產損失。
(3)行政行為已完成原定的目標、任務,實現了國家的行政管理目的,從而沒有繼續存在的必要。
2.行政行為廢止的法律后果
(1)行政行為廢止后,其效力從行為廢止之日起失效。
(2)因行政行為的廢止給相對人利益造成損失的,行政主體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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