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稅務師考試《財務與會計》考點固定資產取得的核算
更新時間:2018-03-08 10:16:39
來源:環球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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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環球網校編輯為考生發布“2018年稅務師考試《財務與會計》考點固定資產取得的核算 "的新聞,為考生發布稅務師考試的相關考試重點,希望大家認真學習,做好復習工作,預祝各位都能順利通過考試。2018年稅務師考試《財務與會計》考點固定資產取得的核算的具體內容如下:
固定資產取得的核算
一、購入的固定資產
企業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按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金額,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先記入“在建工程”科目,安裝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再轉入“固定資產”科目。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
(一)企業通過自營方式建造的固定資產,其入賬價值應當按照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確定,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機械施工費等。
(二)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資,如轉作本企業庫存材料的,按其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轉作企業的庫存材料。
(三)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的工程物資,減去保險公司、過失人賠償部分后的差額,工程項目尚未完工的,計入或沖減所建工程項目的成本;工程已經完工的,計入當期營業外收支。
(四)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因進行負荷聯合試車所發生的凈支出,計入工程成本。企業的在建工程項目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取得的負荷聯合試車過程中形成的、能夠對外銷售的產品,其發生的成本,計入在建工程成本,銷售或轉為庫存商品時,按其實際銷售收入或預計售價沖減工程成本。
(五)由于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的在建工程報廢或毀損,應將其凈損失直接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六)所建造的固定資產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當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日起,根據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實際成本等,按估計價值轉入固定資產,并按有關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規定,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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