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稅務師考試《稅法一》基礎考點:卷煙批發環節征收消費稅
更新時間:2018-01-16 13:12:29
來源:環球網校
瀏覽
收藏
稅務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摘要 【摘要】環球網校編輯為考生發布2018年稅務師考試《稅法一》基礎考點:卷煙批發環節征收消費稅的新聞,為考生發布稅務師考試的重要考試知識點,希望大家認真學習,做好復習工作,預祝考生都能順利通過考試。
【摘要】環球網校編輯為考生發布“2018年稅務師考試《稅法一》基礎考點:卷煙批發環節征收消費稅”的新聞,為考生發布稅務師考試的重要考試知識點,希望大家認真學習,做好復習工作,預祝考生都能順利通過考試。2018年稅務師考試《稅法一》基礎考點:卷煙批發環節征收消費稅的具體內容如下:
卷煙批發環節征收消費稅的規定
【提示】
①稅率11%加0.005元/支;
②環節內不征收——批發商之間銷售卷煙不繳納消費稅;
③不能抵扣以前環節消費稅。
④總機構匯總納稅
【例題?計算題】某煙酒批發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7年3月向煙酒零售單位批發A牌卷煙5000條,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銷售額250萬元;向煙酒零售單位批發B牌卷煙2000條,開具的普通發票上注明含稅銷售額88.92萬元;同時向消費者直接零售B牌卷煙300條,開具普通發票,取得含稅收入20.358萬元,當月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為35.598萬元。計算該煙酒批發公司當月應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合計數(每標準條200支)。
【答案及解析】
應納消費稅=[250+(88.92+20.358)/(1+17%)]×11%+(5000+2000+300)×200×0.005/10000=38.50(萬元)。
應納增值稅=[250+(88.92+20.358)/(1+17%)]×17%-35.598=58.378-35.598=22.78(萬元)。
合計繳納增值稅、消費稅=38.50+22.78=61.28(萬元)。
編輯推薦:
環球網校友情提示:閱讀完稅務師論壇與廣大朋友一起交流學習,共求進步!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2025年稅務師考前幾頁紙,再看一遍,上考場!2025-11-14
- 考前回顧!2025年稅務師稅法二52個必背公式2025-11-13
- 考前強化記憶!2025年稅務師稅法一87個必背公式2025-11-12
- 考前慌到失眠?2025年稅務師《財務與會計》33個 “救命考點” 速記,看完心里有底了2025-11-05
- 考前救命!2025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31個考點熬夜速記2025-11-05
- 2025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考前19個速記考點公布2025-11-05
- 最后10天!2025年稅務師稅法二考前14個考點速記~背起來2025-11-05
- 搶分必備!2025年稅務師稅法一考前35個考點速記,抓緊打印2025-11-05
- 熬夜也要背!2025年稅務師5科考前幾頁紙2025-10-15
- 干貨合集!2025年稅務師考試沖刺資料:考前幾頁紙+模擬卷+歷年真題+公式匯總2025-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