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考試稅法一考點:申報與繳納
【摘要】環球網校編輯為考生整理“2017稅務師考試稅法一考點:申報與繳納”的新聞,為考生發布稅務師考試的重要知識點,希望大家認真學習,預祝各位都能順利通過考試。2017稅務師考試稅法一考點:申報與繳納的具體內容如下:
一、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一)納稅人采取分期收款結算方式銷售應稅產品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銷售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二)納稅人采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銷售應稅產品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發出應稅產品的當天。
(三)納稅人采取除分期收款和預收貨款以外的其他結算方式銷售應稅產品,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價款或者取得索取價款憑證的當天。
(四)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產品,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移送使用應稅產品的當天。
(五)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支付首筆貨款或首次開具支付貨款憑據的當天。
【例題.計算題】某銅礦開采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9月生產經營情況如下: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銅礦石5000噸,不含稅單價40元/噸,合同規定分兩個月等額收回貨款,9月份實際收到貨款60000元;當地銅礦資源稅5元/噸。請計算該銅礦開采企業此業務中涉及到的增值稅銷項稅和資源稅。
『正確答案』
資源稅=5000×50%×5=12500(元)。
增值稅=5000×50%×40×17%=17000(元)。
編輯推薦:
【摘要】環球網校編輯為考生整理“2017稅務師考試稅法一考點:申報與繳納”的新聞,為考生發布稅務師考試的重要知識點,希望大家認真學習,預祝各位都能順利通過考試。2017稅務師考試稅法一考點:申報與繳納的具體內容如下:
二、納稅地點
(一)應當向應稅產品的開采地或者生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
(二)納稅人跨省開采資源稅應稅產品,其下屬生產單位與核算單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對其開采的礦產品,一律在開采地或者生產地納稅。
(三)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的資源稅,應當向收購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
三、納稅期限
(一)按日、按月;以1個月為一期納稅的,期滿之日起10日內申報納稅;
(二)不定期開采礦產品的納稅人,可以按次計算繳納資源稅。
【考題.多選題】關于資源稅申報與繳納的說法,正確的有( )。
A.跨省開采的,下屬生產單位應納的資源稅應當向核算地繳納
B.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的資源稅,應當向開采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
C.納稅人應納的資源稅,應當向應稅資源的開采或生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
D.不定期開采礦產品的納稅人,可以按次計算繳納資源稅
E.納稅人在本省范圍內開采應稅資源,納稅地點需要調整的,由省人民政府決定
『正確答案』CD
『答案解析』選項A,納稅人跨省開采資源稅應稅產品的,其下屬生產單位與核算單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對其開采的礦產品,一律在開采地或者生產地納稅;選項B,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的資源稅,應當向收購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選項E,納稅人在本省范圍內開采應稅資源,其納稅地點需要調整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決定。
本章小結:
1.關于資源稅的納稅人、納稅的環節
2.資源稅的征稅范圍
3.關于資源稅的計稅依據和稅額計算
4.減免稅規定
5.關于資源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地點
6.扣繳義務人的有關規定
編輯推薦:
環球網校友情提示:閱讀完稅務師論壇與廣大朋友一起交流學習,共求進步!
最新資訊
- 2025年稅務師考前幾頁紙,再看一遍,上考場!2025-11-14
- 考前回顧!2025年稅務師稅法二52個必背公式2025-11-13
- 考前強化記憶!2025年稅務師稅法一87個必背公式2025-11-12
- 考前慌到失眠?2025年稅務師《財務與會計》33個 “救命考點” 速記,看完心里有底了2025-11-05
- 考前救命!2025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31個考點熬夜速記2025-11-05
- 2025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考前19個速記考點公布2025-11-05
- 最后10天!2025年稅務師稅法二考前14個考點速記~背起來2025-11-05
- 搶分必備!2025年稅務師稅法一考前35個考點速記,抓緊打印2025-11-05
- 熬夜也要背!2025年稅務師5科考前幾頁紙2025-10-15
- 干貨合集!2025年稅務師考試沖刺資料:考前幾頁紙+模擬卷+歷年真題+公式匯總2025-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