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助理人力資源管理師輔導合伙合同


助理人力資源師輔導合伙合同$lesson$
定義
在古羅馬法中,對合伙的性質及合伙人的權利、義務,已有相當明確的規定。隨著經濟的發展,合伙從家族共有發展為企業主的聯合,以擴大經營規模,適應競爭和增加利潤的需要,合伙遂形成較獨資更進一步的經營方式,經常為各國中小企業所采用。羅馬法的有關規定也為大陸法系諸國所沿襲。建立在合伙合同基礎上的企業稱合伙企業。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特征
①合伙人必須共同出資。包括合伙人只提供勞務或技藝而不提供資金,但資金、勞務或技藝三者必有其一。②合伙人必須參加合伙事業的經營管理;只提供資金而不參加合伙事業的經營管理,不能成為合伙人。③合伙人必須有共同的經濟目的,否則不能訂立合伙合同。這是合伙合同與一般以財產關系為內容的合同的顯著區別之一。④合伙人之間負連帶無限責任。合伙財產的性質基本上屬于共同共有的性質。合伙財產包括出資和經營期間取得的財產。
《民法通則》第31條規定:“合伙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余分配、債務承擔、入伙、退伙、合伙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合伙企業法》第18條規定了合伙協議應當載明的事項有:(1)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2)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4)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5)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6)合伙事務的執行;(7)入伙與退伙;(8)爭議解決辦法;(9)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10)違約責任。
合伙人的權利義務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①合伙財產不屬于個別合伙人所有,而屬于全體合伙人共有。因此,對于合伙事務的處理應當由合伙人共同決定,在合伙關系存續期間,合伙人對于合伙財產中屬于自己的一份無處分權。但是,合伙人在合伙中的權利經其他合伙人同意也可以轉讓給他人。②對于合伙債務,首先用合伙資產償還。在合伙資產不足清償時,不足部分才以合伙人的其他財產清償。在以合伙人的其他財產清償時,各合伙人根據他們的出資份額按比例分擔。③對于合伙債務,合伙人之間負連帶責任。④合伙人基于正當理由可以退出合伙。其他合伙人如認為立即退出對合伙事業不利時,也可以要求提出退伙的合伙人延期退伙。否則,退伙的合伙人要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關于個人合伙的規定主要有:合伙合同應采取書面協議;合伙人對合伙的債務,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而且負連帶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償還合伙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伙人,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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