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法律 學習輔導之:期貨公司管理辦法(5)


第二十七條 期貨公司營業部終止的,應當先行妥善處理該營業部客戶的保證金和其他資產,結清期貨業務并終止經營活動。$lesson$
期貨公司應當向營業部所在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終止營業部申請書;
(二)擬終止營業部的決議文件;
(三)關于處理客戶的保證金和其他資產、結清期貨業務并終止經營活動的情況報告;
(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八條 期貨公司因遭遇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申請停業的,應當妥善處理客戶的保證金和其他資產,清退或轉移客戶。
期貨公司恢復營業的,應當符合期貨公司持續性經營規則。停業期限屆滿后,期貨公司仍未能恢復營業或者仍不符合持續性經營規則的,中國證監會可以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注銷其期貨業務許可證。
第二十九條 期貨公司停業的,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停業申請書;
(二)停業決議文件;
(三)關于處理客戶的保證金和其他資產、結清期貨業務的情況報告;
(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條 期貨公司解散、破產的,應當先行妥善處理客戶的保證金和其他資產,結清期貨業務。
期貨公司被撤銷所有期貨業務許可的,應當妥善處理客戶的保證金和其他資產,結清期貨業務;公司繼續存續的,應當依法辦理名稱、營業范圍和公司章程等工商變更登記,存續公司不得繼續以期貨公司名義從事期貨業務,其名稱中不得有“期貨”或者近似字樣。
第三十一條 期貨公司設立、變更、解散、破產、被撤銷期貨業務許可或者其營業部設立、變更、終止的,期貨公司應當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或者媒體上公告。
第三十二條 期貨公司及其營業部的許可證由中國證監會統一印制。許可證正本或者副本遺失或者滅失的,期貨公司應當在30日內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或者媒體上聲明作廢,并持登載聲明向中國證監會重新申領。
更多信息:期貨從業資格考試頻道 期貨從業資格考試論壇
最新資訊
- 2024年期貨從業資格證基礎知識:有關數字類和年份類知識點2024-01-25
- 2024年期貨從業基礎知識重點記憶法:否定詞記憶2024-01-25
- 2024年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思維導圖-基礎知識(免費下載)2024-01-18
- 2024年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思維導圖-法律法規(免費下載)2024-01-18
- 2022年7月期貨資格從業考試資料2022-06-24
- 2022年期貨從業資格考試資料2022-06-17
- 2022年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法律法規重點2022-06-03
- 2022年期貨從業法律法規重點2022-05-21
- 2022年期貨從業資格證基礎知識重點2022-05-11
- 2022年期貨從業資格考試知識點匯總2022-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