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規范醫師資格證信息修改及補證相關工作的通知


晉衛醫函〔2017〕73號
山西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關于規范醫師資格證信息修改及補證相關工作的通知
各市衛生計生委、委直委管醫療機構:
根據原衛生部《關于下發〈具有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認定醫師資格及執業注冊辦法〉的通知》(衛醫發〔1999〕319號)、《關于加強醫師資格考試合格考生信息修改管理工作的通知》(衛辦醫政〔2010〕1號)、《國家醫學考試中心關于進一步規范醫師資格考試合格考生信息修改工作的通知》(國醫考發〔2013〕36號)等文件要求,為規范我省醫師資格證信息修改及補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經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醫師資格證的醫師資格信息(紙質《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資格聯網信息系統的相關信息,下同)中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學歷、畢業學校、專業、身份證號和證書編碼可以修改,其他信息不得修改。修改考試取得醫師資格信息,由申請人提交《醫師資格考試合格考生信息修改審核表》等國家規定的有關材料,向報名所在考點的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提出明確的審核修改意見后,于每季度第一周匯總后統一報省衛生計生委考試中心(在省直考點考試取得資格證的直接報省衛生計生委考試中心)。
(一)申請人申請修改信息需提供以下資料:
1.申請人須填寫《醫師資格考試合格考生信息修改表》(見附件1)一式兩份,如果同時修改助理和執業資格信息,每條資格信息填寫兩份;
2.申請人醫師資格資格證書原件和兩份復印件;
3.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兩份;
4.申請人修改醫師資格信息承諾書2份;
5.另根據修改信息內容需提交以下材料:(1)修改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身份證號的,提交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如2007年以前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因手工錄入時錯誤或將十五位身份證用“000”補為十八位的,需提供所在考點出具紅頭證明。(2)修改學歷、畢業學校、專業的,提交報考時提供的畢業證書復印件兩份,此項修改只提供報考時所持學歷的修改。考取醫師資格證書后取得的學歷相關信息不予修改。
(二)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審核匯總后向省衛生計生委考試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正式公函1份;
2.《醫師資格信息修改匯總表》1份。
二、經“老人老辦法”認定取得醫師資格證的醫師資格信息中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學歷、畢業學校、專業、身份證號和證書編碼可以修改,其他信息不得修改。修改“老人老辦法”認定醫師資格信息,由申請人向原申請認定的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提出修改申請(在省直單位申請認定的向省直單位提出修改申請),由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省直單位)審核后提出明確的審核修改意見后,每季度第一周匯總后統一報省衛生計生委人事處、醫政醫管處審核修改。
(一)申請“老人老辦法”認定醫師資格信息修改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人《老人老辦法認定醫師資格信息修改審核表》(見附件2)1份;
2.申請人所在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情況說明1份;
3.申請人修改醫師資格信息承諾書(見附件3)1份;
4.申請人有效身份證(認定時身份證和現使用身份證)復印件1份;
5.申請人《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6.申請人修改相關信息佐證材料1份。例如:身份證變更佐證材料、曾用名佐證材料(戶口簿復印件、戶籍部門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號、姓名變更證明)、學歷學位證明等。
(二)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直單位)審核匯總后向省衛生計生委人事處、醫政醫管處提交以下材料:
1.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省直單位)正式公函1份(說明“老人老辦法”認定醫師信息修改的人數、醫師姓名等情況,提出本級審核修改的明確意見);
2.《老人老辦法認定醫師資格信息修改匯總表》(見附件4)1份。
3.另附上述個人申請材料原件1份(加蓋市級衛生行政部門公章)。
(三)“老人老辦法”認定醫師資格信息修改關系到老一輩醫師的合法利益,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把關,凡發現材料、年齡弄虛作假的,一律不予辦理資格信息修改。對存在出身年月邏輯關系與認定資格不符的,要立即收繳醫師資格證書,并全部倒查,依法依紀嚴肅追責。
三、《醫師資格證書》信息錯誤修改后,不予換發新的《醫師資格證書》。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在原《醫師資格證書》上進行相應修改,并加蓋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公章。
四、《醫師資格證書》遺失補證,可向原發證的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提出補證申請,由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提出審核意見后,于每月第一周統一報省衛生計生委醫政醫管處補證(在省直考點考試取得資格證的可直接向省衛生計生委醫政醫管處提出補證申請)。補證需提供以下材料:
1.《醫師資格證書遺失補辦申請表》(見附件5)1份;
2.在省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新聞媒體上刊登的3個月以內的遺失聲明報紙(完整未剪切)原件1份(山西日報或健康生活報);
3.申請人所在醫療機構出具相關證明1份(未注冊者不用提供);
4.申請人補證書面申請書1份;
5.申請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1份;
6.近期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紅底照片2張。
7.遺失的《醫師資格證書》復印件1份,如沒有復印件可不提供。
附件:1. 醫師資格考試合格考生信息修改表
2. 老人老辦法認定醫師資格信息修改審核表
3. 老人老辦法認定醫師資格信息修改承諾書
4. 老人老辦法認定醫師資格信息修改匯總表
5. 醫師資格證書遺失補辦申請表
山西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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