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咸陽2015—2016年度醫師定期考核內容、考核程序及考核安排的通知


陜西咸陽2015—2016年度醫師定期考核內容、考核程序及考核安排的通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衛生部《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衛醫發〔2007〕66號)、《衛生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醫師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衛辦醫管發〔2010〕208號)要求,為進一步加強醫師執業管理,規范醫師執業行為,市衛生計生局決定組織開展對2015—2016年度在崗醫師進行定期考核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圍
此次醫師定期考核的范圍為:2016年12月31日以前依法取得醫師資格、并經注冊在我市各級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的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含在職返聘人員)。新進醫師(含助理醫師)在醫療執業機構執業不滿兩年的不參加本次考核。考核醫師類別為:臨床、中醫(包括中醫、中西醫結合)、口腔和公共衛生。
二、考核內容及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內容按照《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要求包括業務水平測評、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評定三個方面。
(一)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由醫師執業注冊所在醫療衛生機構負責,村衛生室從業人員由所在鄉鎮衛生院負責,個體醫療機構由各縣市區衛生局負責,并做好考核人員統計匯總工作。
(二)業務水平測評:分為繼續醫學教育完成情況審驗、基本技能操作考核以及衛生法律、法規、“三基”專業知識綜合筆試考核三部分。
1.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完成情況審驗:所有參加醫師定期考核的人員,需提供2015、2016兩個年度經市衛生計生局審驗合格的繼續醫學教育學分驗證證明的原件。
所有醫師的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全部通過咸陽市衛生系統繼續教育平臺進行審核。按照《陜西省繼續醫學教育管理實施細則》,繼續醫學教育對象每年獲取繼續醫學教育學分不低于25學分,其中一類繼續教育學分5-10分。
2.衛生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綜合筆試考核:衛生法律法規主要考核《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執業醫師法》、《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處方管理辦法》、《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醫療質量管理辦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相關知識,重點傳染病防治知識為主。
衛生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綜合筆試考核由市衛生計生局統一命題,并于3月28日上、下午由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局、局直局管各醫療衛生單位分兩批統一組織實施。助理醫師和執業醫師使用同一試卷。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局及各醫療單位于3月27日到市衛生計生局統一領取試卷,市衛生計生局將派人員到場監督。
3.基本技能操作考核:心肺復蘇術、胸膜腔穿刺術、腹膜腔穿刺術、骨髓腔穿刺術、腰椎穿刺術、環甲膜穿刺術、穿脫無菌手術衣戴無菌手套、清創換藥術、鎖骨下靜脈穿刺術、氣管插管術等適用于(臨床、口腔、中醫)類別,其中心肺復蘇術是必考項目,其他操作任考一項。公衛類主要考核流行病現場調查、消毒液的配置、隔離防護服的穿脫等。
基本技能操作考核,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局負責所管轄各級醫療機構注冊人員的考核;市衛生計生局負責局直局管各醫療衛生單位、市管各民營醫療機構人員的考核,市管各二級以上醫療機構人員在其本單位參加考核,市管各民營醫療機構在市中心醫院參加考核。
三、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考核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我市的考核機構為縣及縣以上公立醫療衛生單位。接受定期考核的醫師所在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負責通知醫師本人。醫師定期考核程序分為簡易程序與一般程序。
1.符合下列條件的醫師定期考核執行簡易程序:
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歷,在考核周期內有良好行為記錄的;
具有12年以上執業經歷,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具有副主任醫師及以上技術職稱者,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2.簡易程序為本人填寫《醫師定期考核執行簡易程序申請表》,同時從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包括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審驗)三個方面撰寫述職報告,執業注冊機構在《醫師定期考核執行簡易程序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后,將表格及相關資料報考核機構審核。
3.符合簡易程序的考核人員提供以下材料:
(1)醫師執業證書原件
(2) 2015、2016年度經市衛生局審驗合格的繼續醫學教育學分驗證證明原件。
(3)《醫師定期考核表(簡易程序)》一份。
4.其他醫師采取一般程序考核。一般程序考核人員提供以下材料:
(1)醫師執業證書原件
(2)2015、2016年度經市衛生計生局審驗合格的繼續醫學教育學分驗證證明原件。
(3)《醫師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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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咸陽2015—2016年度醫師定期考核內容、考核程序及考核安排的通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衛生部《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衛醫發〔2007〕66號)、《衛生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醫師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衛辦醫管發〔2010〕208號)要求,為進一步加強醫師執業管理,規范醫師執業行為,市衛生計生局決定組織開展對2015—2016年度在崗醫師進行定期考核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四、考核安排
(一)各縣市區和局直局管各單位在3月21日前上報各縣市區各單位醫師定期考核各類人員匯總表(附件4)以便統一制卷,在2017年4月10日前完成考核,并將考核結果錄入醫師執業注冊信息系統。4月 30日前將各縣市區衛生局及各醫療單位2015—2016年度醫師定期考核統計表(附件3)及個人考核資料上交市衛生局醫政科進行復核(各單位復核時間見附件5)。
(二)所有醫師(不論是按一般程序還是簡易程序考核的人員)心須統一參加法律法規考試和進行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審驗。由于繼續醫學教育學分達不到考核要求的人員,應參加繼續教育學習,補齊相應學分,其醫師定期考核最遲延遲到5月底完成。
(三)工作成績、業務水平測評(基本技能操作考核、學分審驗、綜合筆試)任何一項不合格既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經市衛生局復核考核合格者,在其《醫師執業證書》上加蓋“咸陽市衛生局2015-2016年度醫師定期考核合格”印章(各單位復核時間見附件5),如考核不合格,須在市級三級醫院,培訓3至6個月后再次考核,如再次考核仍不合格,則注銷其執業,收回其《醫師執業證書》。
(四)考核周期內通過助理執業醫師升執業醫師考試的人員,應參加考核。對符合本周期考核條件,無正當理由未參加考核的均為考核不合格,并按照醫師定期考核相關管理辦法及規定執行。
五、要求
1.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醫師定期考核工作,認真對待,并成立醫師考核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嚴格執行考核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嚴密組織實施,堅決防止考核工作走過場,流于形式。
2.要結合工作實際,合理安排時間,統籌組織醫務人員參加考核,不得影響醫院的正常業務工作。
3.要嚴格執行廉潔從政有關規定,不得借考核之機收費,更不得趁考核之便徇私舞弊,違反“八項規定”和廉政規定。
聯系人:張梅英、袁亞娜、周阿妮
電 話:33550819 郵箱:yzk33550819@163.com
附件:(點擊此處下載附件)
1.醫師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
2.醫師定期考核表(簡易程序)
3.2015-2016年度醫師定期考核統計表
4.2015-2016年度醫師定期考核各類人員匯總表
5.2015-2016年度醫師定期考核工作時間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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