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10年度全國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關于2010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建設局(建委),省各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0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117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0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73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0年度全省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一)我省2010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共同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考試指定用書的征訂和考前輔導工作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負責。
(二)考試報名資格初審工作由各市人事行政部門和建設主管部門共同負責,具體報名工作由人事考試部門組織實施。
(三)閱卷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的閱卷評分標準和有關文件要求,共同組織老師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二、時間安排與考區設置
2010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定于2010年5月8、9日兩天。請各市按《2010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的要求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2010年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點考場設置視各地報名情況確定,具體地點另行通知(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三、考試科目與管理模式
2010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仍設《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4個科目。
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考生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當年全部應試科目通過為合格。
四、試題題型與答題方式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3科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各地在進行監考人員培訓時,請告知監考人員提醒應試人員在主觀題作答前認真閱讀專用答題卡首頁注意事項,并按相關要求作答。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考生“嚴禁攜帶資料及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座,違者按一般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考試開始后,如使用手機(開機狀態)的,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處理。”各地報名時要公示此要求,并在考試時嚴格檢查。
五、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遵紀守法,具有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全科(4科)考試: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并同時具備下列四項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兩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畢業。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4.從事監理工作滿1年。
(三)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年度當年年底。
六、報名組織
(一)2010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考試報名工作從2009年12月開始。具體時間安排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自定。各地報名網址可登陸www.jsrsks.com.cn進行查詢。
駐寧的中央各部委直屬單位和省直各有關單位網上報名時間及相關信息詳見江蘇建設人才網(www.jschr.gov.cn),具體情況請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25-51868924。
(二)凡新報名參加此項考試的報考者,需在報名網站上如實填寫各項報名信息,在網上支付成功后,應按規定將有關報考材料送所在市的人事考試中心接受資格審查。
駐寧中央、省各直屬單位的報考人員將有關報考材料送省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審查,地點:草場門大街101號文薈大廈5樓5105室,具體時間和要求詳見江蘇建設人才網(www.jschr.gov.cn)。
辦理資格審查手續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應的學歷證書及復印件;專業技術職務(限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3.網上下載打印的2010年度報名表(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貼于報名表指定位置);
新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檢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考費(含報名費和考務費)將不再退回。
(三)往年已參加過考試的老考生,只需在網上報名時填交上年度考試的檔案號和今年報考科目,經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報名,不需再提交其他報考證明材料備查。
(四)對新報考人員的報名材料各報名點都應認真審核原件,對按要求提供的復印件,審核人必須在確認審核無誤后簽名并加蓋審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簽名和加蓋審核印章的相關材料,一律視為無效材料。
(五)4月28日起,考生可直接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七、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明確我省部分人事考試收費項目、標準及有關問題的函》(蘇價費函[2002]9號、蘇財綜[2002]5號)精神,2010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3科按每人每科60元標準收取考試費(含考務費、試卷費、答題紙[卡]費等),《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120元標準收取考試費,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八、其他
(一)考試期間須有專人值班,請將值班電話于考前一周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二)全省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教材的征訂和考前輔導的各項管理工作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各市建設部門在報名的同時應做好教材的征訂和考前輔導的收費工作。具體事宜請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25-51868924。有關考務問題與省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25-83236089。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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