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監理工程師證書技能提升補貼政策解讀


《關于失業保險參保職工取得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申領技術技能提升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2018年以來,受國內外復雜經濟形勢影響,企業遇到了一定的困難和挑戰,就業壓力進一步加大。國務院出臺了《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國發〔2018〕39號),在失業保險領域推出穩崗返還、放寬技術技能補貼申領條件等更加積極的失業保險政策。隨及省政府迅速出臺《海南省人民政府印發〈海南省關于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進一步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瓊府發〔2018〕56號),在貫徹落實國家要求的基礎上,我省進一步加大技術技能提升補貼力度,將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范圍擴大至取得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證書的企業在職職工。
二、文件依據
(一)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國發〔2018〕39號,以下簡稱39號文);
(二)海南省人民政府印發《海南省關于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進一步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瓊府發〔2018〕56號,以下簡稱56號文);
(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23號,以下簡稱23號文);
(四)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七部門關于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四部委《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的通知》的通知(瓊人社發〔2019〕90號);
(五)關于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瓊人社發〔2017〕202號,以下簡稱202號文)。
三、主要內容
(一)關于申領條件。部分專業技術資格如會計、經濟、衛生、審計等系列(專業),初、中級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即以考代評,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則由各省組織考評,無法通過全國聯網查詢系統查詢,我省目前也無法實現信息化查詢,對流動人員的確認也存在實際困難。為此,根據人社部23號文關于“參保職工當年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并且證書信息可以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人事考試中心等全國聯網查詢系統上查詢到的”要求,我們明確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之一為“取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68號)中所列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并且證書信息可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等全國聯網查詢系統上查詢到的”。
(二)關于補貼標準。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等級劃分不統一,無法參照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劃分補貼標準。參照山東省的做法,我們明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不分等級的補貼1800元;證書分兩個等級的,按等級高低分別補貼1800元、1300元;證書分三個等級的,按等級高中低分別補貼1800元、1300元、800元;證書分四個等級及以上的,等級最低的補貼800元,次低的補貼1300元,其余的視為同一等級補貼1800元。
(三)關于辦理程序。辦理程序主要依據202號文。在申請提交資料上進行了簡化,申請人可提供身份證或社保卡,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同時規定2019年1月1日至本通知印發之日期間領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企業職工,其技術技能補貼申請時間從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計算。
(四)關于文件有效期。本政策執行時間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文件規定企業在職工職工在取得專業技術資格證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申領補貼,為此,明確本通知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以上是通知的具體內容,海南的考生們可以在有效期內申請補貼,更多監理工程師訊息請各位考生持續關注環球網校監理工程師頻道,也可訂閱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相關考試時間節點會在官方發布第一時間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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