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發文:水利監理工程師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單位執業、不得出租出借注冊證書!


7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發布了“關于公布2025年第二批在其他單位注冊其他職業資格或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名單的通知”,明確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單位執業、不得出租出借注冊證書等規定。
詳情如下:
部機關有關司局,部直屬有關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各有關單位和人員:
近期,我部核查發現,部分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一級造價工程師(水利工程)在其他單位注冊其他職業資格或者繳納社會保險,涉嫌違反《注冊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管理辦法》《注冊造價工程師(水利工程)管理辦法》關于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水利工程)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單位執業、不得出租出借注冊證書等規定。為加強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一級造價工程師(水利工程)管理,現作出以下處理。
一、自即日起,將相關人員的注冊證書狀態設置為異常,直至相關人員及其注冊單位完成問題整改為止。各有關單位和人員可通過水利部政務服務平臺的“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注冊信息查詢”(https://spjc.mwr.gov.cn/spjc/hallg/seacher_jlgcs.jsp?mindex=2&state=1)和“一級造價工程師(水利工程)注冊信息查詢”(https://spjc.mwr.gov.cn/spjc/hallg/seacher_zjs.jsp?mindex=2&state=1)欄目查詢注冊證書狀態為異常的人員信息。
二、注冊證書狀態異常的相關人員,不得申請延續注冊、變更注冊(通過變更注冊進行問題整改的除外),不得作為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申請(包括首次申請、晉升申請、延續申請以及變更申請)中的技術負責人、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專業技術人員。
三、對聘用注冊證書狀態異常的相關人員的監理單位,我部按照《水利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動態核查工作的通知》(辦建設函〔2024〕1051號)要求進行重點核查,動態核查時專業技術人員數量扣除相關人員后認定。對使用相關人員參與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投標的,招標人等有關單位應當對其社保繳納等情況進行重點核查,必要時可要求相關人員到場。相關人員正在參與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實施的,項目主管部門應當對其到崗履職情況進行重點檢查。
四、相關人員的注冊單位應督促并配合相關人員做好整改工作。涉及在其他單位注冊其他職業資格的,相關人員完成問題整改后,水利部政務服務平臺將在10個工作日內自動恢復其注冊證書狀態,相關人員也可登錄水利部政務服務平臺申請恢復注冊證書狀態;涉及在其他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相關人員完成問題整改后,應登錄水利部政務服務平臺申請恢復注冊證書狀態(具體要求見附件)。
五、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一級造價工程師(水利工程)注冊證書狀態可通過“水利辦”微信小程序掃描證書上的二維碼查看。
聯系電話:010-63208000(技術)
010-63462157(監理工程師業務)
010-63206354(一級造價工程師業務)
附件:申請恢復注冊證書狀態說明
水利部辦公廳
2025年7月2日
2025年監理工程師考試成績預計7月下旬公布,屆時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成績查詢”欄目查詢成績。建議考生填寫文章頂部“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屆時我們將及時為大家發送短信,提醒您2025年監理工程師成績查詢時間、證書領取時間等信息。點擊查看>>2025年度全國各省監理工程師考試成績查詢時間(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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