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精講講義:第九章第一節


第九章 國際工程常用合同文本簡介
第一節 FIDIC合同文本
【FIDIC施工合同與我國標準施工合同的區別】*
區別 | 我國標準施工合同 | FIDIC 施工合同條件 |
工程師 | 監理是獨立的第三方 | 屬于雇主人員 |
指定分包商 | 發包人不得指定 | 雇主或工程師可以指定分包(承包商承包范圍外) |
竣工驗收 | 通過/拒收 | 通過/拒收/折價接收 |
價格調整 | 未規定實際完成量與預計工程量增減變化較大時,可以調整合同價格 | 規定了工程量增減變化較大可以調整合同單價 |
預付款的扣還 | 未給出量化規定 | 給出量化規定 |
保留金的返還 | 缺陷責任期滿一次返還 | 頒工程接收證書和履約證書后分兩次返還 |
不可抗力事件責任 | 各自承擔 | 承包商不承擔,由雇主承擔 |
一、FIDIC合同文本簡介
(一)FIDIC組織
FIDIC是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的法文字頭的縮寫,簡稱“菲迪克”。FIDIC是最具權威的國際咨詢工程師組織。這個組織編的標準合同文本稱FIDIC合同。
二、FIDIC施工合同條件部分條款
(一)工程師
1.工程師的地位
工程師屬于雇主人員,但不同于雇主雇傭的一般人員,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間獨立工作。處理施工過程中有關問題時應保持公平的態度。
2.工程師的權力
工程師可以行使施工合同中規定的或必然隱含的權力。雇主只是授予工程師獨立作出決定的權限。除非得到承包商同意,雇主承諾不對工程師的權力做進一步的限制。
3.助手的指示
助手相當于我國項目監理機構中的專業監理工程師,工程師可以向助手指派任務和付托部分權力。助手在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指示,具有與工程師指示同樣的效力。
承包商對工程師助手的指示有疑義時,不需要再請助手澄清,可直接提交工程師請其對該指標予以確認、取消或改變。
4.工程師的口頭指示
工程師或助手通常采用書面形式向承包商作出指示,但某些特殊情況可以在施工現場發出口頭指示,并在事后及時補發書面指示。
如果工程師未能及時補發書面指示,又在收到承包人將口頭指示的書面記錄要求工程師確認的函件2個工作日內未作出確認或拒絕答復,則承包商的書面函件應視為對口頭指示的書面確認。
1.【2014年•多選題】根據FIDIC《施工合同條件》,關于工程師的說法,正確的有()。
A.工程師可以行使施工合同中規定的權力
B.工程師無權行使施工合同中隱含的權力
C.工程師在合同履行期間獨立工作
D.施工合同履行中,工程師屬于雇主人員
E.工程師應當以雇主的名義作出決定
2.【2018年•多選題】根據FIDIC《施工合同條件》關于程師的地位和權力的說法,正確的有()。
A.工程師可以行使施工合同中規定的權力
B.除非承包商同意,雇主承諾不對工程師的權力作出限制
C.工程師應當以雇主的名義作出指示
D.工程師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間獨立工作
E.工程師屬于雇主人員
3.【2014年•單選題】根據FIDIC《施工合同條件》,關于工程師助手的說法,正確的是()。
A.工程師助手無權獨立作出決定
B.工程師助手在授權范圍內的指示效力低于工程師的指示效力
C.工程師助手可以根據施工合同的規定直接行使工程師的權力
D.承包商對工程師助手的指示有疑義時,可直接請示工程師確認、取消或改變
4.【2014年•多選題】根據FIDIC《施工合同條件》,關于口頭指示的說法,正確的有()。
A.工程師可作出口頭指示
B.工程師助手可作出口頭指示
C.承包商應在得到書面確認后才能執行口頭指示
D.工程師未及時補發書面指示,承包商應要求書面確認口頭指示
E.工程師未在約定時間內答復書面確認要求,應視為確認了口頭指示
本小節答案:1.ACD2.ABDE3.D4.ABDE
(二)不可預見的物質條件
“不可預見的物質條件”是針對簽訂合同時雇主和承包商都無法合理預見的不利于施工的外界條件影響,使承包商增加了施工成本和工期延誤,應給承包商的損失相應補償的條款。
工程師在確定最終費用補償額時,還應當審查承包商在過去類似部分的施工過程中,是否遇到過比招標文件給出的更為有利的施工條件而節約施工成本的情況。如果有的話,應在給予承包人的補償中扣除該部分施工節約的成本作為此事件的最終補償額。(不利條件要補償承包商,則有利條件要扣除承包商的工程款)。
【扣減施工節約成本的四個關鍵點】*
1.承包商未依據此條款提出索賠,工程師不得對以往承包人在有利條件下施工節約的成本主動扣減(承包商未提出索賠,工程師就不會主動減)。
2.扣減以往節約成本部分是與本次索賠在施工性質、施工組織和方法相類似部分(不類似的施工部位節約的成本不涉及扣除)。
3.有利部分只涉及以往,以后可能節約的部分不能作為扣除的內容。
4.以往類似部分施工節約成本的扣除金額,最多不能大于本次索賠對承包商損失應補償的金額(保護承包商原則)。
(三)指定分包商(1-2分)
指定分包商是指由雇主或工程師選定與承包商簽訂合同的分包商,完成招標文件中規定承包商承包范圍以外工程施工或工作的分包人。
指定分包商的施工任務通常是承包商無力完成的特殊專業工程施工,需要使用專門技術、特殊設備和專業施工經驗的某項專業性強的工程。
我國標準施工合同中無指定分包商條款。
指定分包商條款的合理性,以不得損害承包商的合法利益為前提。具體表現為:一是招標文件中已說明了指定分包商的工作內容;
二是承包商有合法理由時,可以拒絕與雇主選定的具體分包單位簽訂指定分包合同;三是給指定分包商支付的工程款,從承包商投標報價中未攤人應回收的間接費、稅金、風險費的暫定金額內支出;四是承包商對指定分包商的施工協調收取相應的管理費;
五是承包商對指定分包商的違約不承擔責任。
1.【2018年•單選題】根據FIDIC《施工合同條件》,關于指定分包商的說法,正確的是()。
A.指定分包商直接與業主訂立合同
B.指定分包商完成的施工任務應是承包商工作的一部分
C.承包商不能收取指定分包商的施工協調管理費
D.指定分包商對其違約獨立承擔責任
2.【2016年•單選題】根據FIDIC《施工合同條件》,關于指定分包商的說法,正確的是()。
A.承包商不得拒絕與雇主選定的分包單位簽訂指定分包合同
B.承包商對指定分包商的施工協調收取相應管理費
C.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雇主可根據需要指定分包內容
D.承包商對指定分包商的違約承擔連帶責任
3.【2017年•多選題】指定分包商條款的合理性,以不得損害承包商的合法利益為前提。具體表現為()。
A.招標文件中已說明了指定分包商的工作內容
B.承包商可以任意拒絕與雇主選定的具體分包單位簽訂指定分包合同
C.給指定分包商支付的工程款,從承包商投標報價中未攤入應回收的間接費、稅金、風險費的暫定金額內支出
D.發包人對指定分包商的施工協調收取相應的管理費E.承包商對指定分包商的違約承擔責任
4.【2015年•多選題】根據FIDIC《施工合同條件》,為了不損害承包商的合法利益,關于指定分包商的說法,正確的有()。
A.指定分包商的工作內容由工程師和承包商協商確定
B.承包商對指定分包商的違約不承擔責任
C.給指定分包商支付工程款不從承包商的中標價中支出
D.承包商對指定分包商的施工協調收取相應的管理費
E.招標文件中已說明指定分包商的工作內容
本小節答案:1.D2.B3.AC4.BDE
(四)竣工試驗
1.未能通過竣工試驗
FIDIC施工合同:存在不合格的為非主體或關鍵工程部位,對工程運行的功能影響不大,在雇主同意的前提下工程師可頒發工程接收證書。同意接收有缺陷的部分工程應當扣減相應的金額。
1.【2014年•多選題】根據FIDIC《施工合同條件》,關于竣工試驗的說法,正確的有()。
A.雇主可以對竣工試驗結果作出通過的結論
B.雇主可以對竣工試驗結果作出拒收的結論
C.雇主可以接收竣工試驗表明存在缺陷的部分工程
D.雇主同意接收竣工試驗有缺陷的工程應全額支付工程款
E.實際竣工試驗是頒發接收證書的前提
2.對竣工試驗的干擾
承包商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后,由于雇主應負責的外界條件不具備而不能正常進行竣工試驗達到14天以上,為了合理確定承包商的竣工時間和該部分工程移交雇主及時發揮效益,規定工程師應頒發接收證書。
竣工后的補檢試驗,由于是承包人投標時無法合理預見的情況,因此補檢試驗比正??⒐ぴ囼灦喑龅馁M用應補償給承包商。
(五)工程量變化后的單價調整工程量變化后的單價調整必須同時滿足的四個條件:
(1)該部分工程在合同內約定屬于按單價計量支付的部分;(2)該部分工作通過計量超過工程量清單中估計工程量的數量變化超過10%;(量)
(3)計量的工作數量與工程量清單中該項單價的乘積,超過中標合同金額的0.01%;(總金額)(4)數量的變化導致該項工作的施工單位成本超過1%。(單位成本)
2.【2015年·單選題】根據FIDIC《施工合同條件》,可以調整合同約定單價的條件之一是:與工程量清單中估價工程量相比,實際計量的工程量變化超過()。
A.5%B.10%C.15%D.20%
(六)預付款的扣還(FIDIC合同給出量化規定)
當已支付的工程進度款累計金額,扣除后續支付的預付款和已扣留的保留金兩項款額后,達到中標合同價減去暫列金額后的10%時,開始從后續的工程進度款支付中回扣工程預付款。
在預付款起扣點后的工程進度款支付時,按本期承包商應得的金額中減去后續支付的預付款和應扣保留金后款額的25%,作為本期應扣還的預付款。
3.【2014年•單選題】根據FIDIC《施工合同條件》,當()達到中標合同價減去暫列金額后的10%時,開始從后續的工程進度款支付中回扣工程預付款。
A.已支付進度款累計金額
B.已支付進度款累計金額,扣除后續支付的預付款
C.已支付進度款累計金額,扣除已扣留的保留金
D.已支付進度款累計金額,扣除后續支付的預付款和已扣留的保留金
(七)保留金的返還(兩次返還)*
我國標準施工合同中規定質量保證金在缺陷責任期滿后返還給承包人。FIDIC《施工合同條件》規定保留金在工程師頒發工程接收證書和頒發履約證書后分兩次返還。
頒發工程接收證書后,將保留金的50%返還承包商。若為其頒發的是按合同約定分部移交工程的接收證書,則返還按分部工程價值比例計算保留金的40%。
頒發履約證書后將全部保留金返還承包商。
4.【2017年•單選題】根據FIDIC《施工合同條件》,工程師頒發工程接收證書后,雇主應將()返還承包商。
A.保留金的50%B.保留金的70%
C.保留金的90%D.全部保留金
5.【2016年•多選題】根據FIDIC《施工合同條件》,保證金在工程款頒發()后分次返還。
A.工程移交證書B.工程接收證書C.履約證書
D.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E.工程保修書
【答案】BC
6.【2018年•單選題】根據FIDIC《施工合同條件》,保留金返還的正確方式是()。
A.工程師頒發工程接收證書后一次性返還
B.工程師頒工程履約證書后一次性返還
C.工程師頒工程接收證書和履約證書后分兩次返還
D.工程師頒發工程接收證書和缺陷責任期滿后分兩次返還
(八)不可抗力事件后果的責任*我國標準施工合同:發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擔本方的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FIDIC《施工合同條件》是以承包商投標時能否合理預見來劃分風險責任的歸屬,即由于承包商的中標合同價內未包括不可抗力損害的風險費用,因此對不可抗力的損害后果不承擔責任。由于雇主與承包商在訂立合同時均不可能預見此類事件的發生,因此由雇主承擔風險責任。
7.【2017年•單選題】FIDIC《施工合同條件》是以()來劃分不可抗力的后果責任。
A.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時點
B.施工現場因不可抗力受損害的人員歸屬
C.施工現場因不可抗力受損害的財產歸屬
D.承包商投標時能否合理遇見
8.【2018年•多選題】根據FIDIC《施工合同條件》,關于不可抗力的說法,正確的有()。
A.以承包商投標能否合理預見劃分風險責任的歸屬
B.以不可抗力發生的時點來劃分后果責任
C.承包商的中標合同價中包括不可抗力損害的風險費用
D.雇主承擔不可抗力的風險責任E.承包商和雇主按人員和財產歸屬承擔不可抗力風險責任
本小節答案:1.ABC2.B3.D4.A5.BC6.C7.D8.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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