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基金從業《基金法律法規》知識點:公開募集基金的發售


【摘要】環球網校編輯為考生發布“2018基金從業《基金法律法規》知識點:公開募集基金的發售”的新聞,為考生發布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的相關考試資料,希望大家認真學習,積極備考,請持續關注環球網校基金從業資格考試頻道,預祝考生都能順利通過考試。2018基金從業《基金法律法規》知識點:公開募集基金的發售的具體內容如下:
公開募集基金的發售
1.基金的發售條件
依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規定,發售公開募集基金應符合下列條件和要求:
①基金募集申請經注冊后,方可發售基金份額。
②基金份額的發售,由基金管理人或者其委托的基金銷售機構辦理。
③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份額發售的3目前公布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文件。這些文件應當真實、準確、完整。
④對基金募集所進行的宣傳推介活動,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等法律規定的公開披露基金信息禁止行為。
2.基金的募集期限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準予注冊文件之日起6個月內進行基金募集。超過6個月開始募集,原注冊的事項未發生實質性變化的,應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發生實質性變化的,應當向中國證監會重新提交注冊申請。基金募集不得超過中國證監會準予注冊的基金募集期限。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計算。
3.基金的備案
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封閉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達到準予注冊規模的80%以上,開放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超過準予注冊的最低募集份額總額,并且基金份額持有人人數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募集期限屆滿之日起l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驗資報告,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并予以公告。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應當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4.募集基金失敗時基金管理人的責任
投資人交納認購的基金份額的款項時,基金合同成立;基金管理人依法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基金合同生效。基金募集期限屆滿,不能滿足法律規定的條件,無法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基金合同不生效,也即基金募集失敗。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①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②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30日內返還投資人已交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環球網校友情提示:閱讀完2018基金從業《基金法律法規》知識點:公開募集基金的發售這篇文章,為了解決您在學習過程中的各種疑問,您可以登陸環球網校基金從業資格頻道與廣大朋友一起交流學習,共求進步!
最新資訊
- 2024年基金從業資格證考試資料2024-09-20
- 利用大綱備考2024年基金從業資格考試2024-08-19
- 基金從業資格證:如何高效備考并成功獲取證書2024-07-31
- 可能會考!基金從業資格證考試內容真題考點:方差與標準差2024-06-27
- 24年11月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備考資料:國內外投資者主要類型2024-06-12
- 2024年基金從業資格證備考攻略:法律法規考前必背句子2024-05-09
- 2024年5月份基金從業資格證需要考哪些科目?2024-05-03
- 2024年5月基金考前提分!基金從業考試科目一真題考點整理2024-04-30
- 2024基金從業資格證考試復習資料:《證券投資》場內證券交易場所-證券交易所2024-04-07
- 2024基金從業資格證考試復習資料:《證券投資》市場風險的類型2024-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