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金融市場學》常見重點-問答題1


特別推薦:2014年自考《金融市場學》常見重點匯總
1.金融市場管理的手段。
答:金融市場管理手段有經濟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經濟手段主要體現為監管當局通過自己的政策措施影響金融市場的活動。金融管理的法律手段主要體現在各類法規的制定和執行上。金融市場的行政手段,主要體現為金融方針、政策、原則、制度、指示、命令、計劃等,它是由管理機構依靠行政組織,按照一定程序直接對金融市場加以監督和貫徹落實的。
2.金融市場的功能包括哪些?
答:聚斂功能是指金融市場具有聚集眾多分散的小額資金成為可以投入的社會再生產的資金的能力。配置功能,一是資源的配置,二是財富的再分配,三是風險的再分配。調節功能是指金融市場對宏觀經濟的調節作用。反映功能:金融市場首先是反映微觀經濟運行狀況的指示器;金融市場所反映的宏觀經濟運行方面的信息,有利于政府部門即使制定和調整宏觀經濟政策。
3.基金設立的重要文件有哪些。
答:(1)申請報告。包括基金名稱、擬申請設立基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基金類型、基金規模等。
(2)基金合同。是受益人即基金持有人與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間的法律契約。
(3)托管協議。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間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而訂立的合同。
(4)招募說明書。是有關基金設立情況詳細、全面的說明文件,是基金向投資者提供的經國家有關部門認可的一項法律文件。
4.證券投資基金特點都有哪些?
答:集合理財,專業管理。組合投資,分散風險。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嚴格監管,信息透明。獨立托管,保障安全。
5.簡述投資基金的分類。
答:按照不同的方式可將證券投資基金劃分為那幾類:
(1)按規模是否固定分為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2)按組織形式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3)按照投資對象分為股票基金、國債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貨基金和期權基金等。(4)按國際特點分為在岸基金和離岸基金。(5)按募集與流通方式分為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上市基金和不上市基金。從投資運作的特點出發,可以將證券投資基金劃分為對沖基金、套利基金、指數基金、成長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平衡型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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