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老妇人XXXX-天天做天天爱天天爽综合网-97SE亚洲国产综合在线-国产乱子伦精品无码专区

當前位置: 首頁 > 自學考試 > 自學考試備考資料 > 2013年自考法理學知識第七章:立法(1)

2013年自考法理學知識第七章:立法(1)

更新時間:2013-08-01 10:00:31 來源:|0 瀏覽0收藏0

自學考試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地區

獲取驗證 立即預約

請填寫圖片驗證碼后獲取短信驗證碼

看不清楚,換張圖片

免費獲取短信驗證碼

  第七章 立法

  【名詞解釋】法的制定:指法定的國家機關,依照法定的職權和程序,創制、認可、修改和廢止法律和規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動;是掌握國家政權階級把自己的意志上升為國家意志的活動。

  【名詞解釋】法的制定的指導思想:是指貫徹立法活動整個過程中的理論基礎和思想準則;它關系到立法活動的根本性、全局性和方向性的問題,它既是立法活動經驗的理論概括和思維抽象,又是立法活動的思想指導和最高準則。

  【單選】立法:廣義的立法是指法定的國家機關制定規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動。

  狹義的立法僅指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及其常設機關制定法律的活動,通常講立法一般指廣義的立法。

  【單選】立法是一個過程,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立法準備、正式立法和立法完善。

  【單選】制定法:通常指有權的國家機關所進行的直接立法活動,如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法律。

  認可法,指有權的國家機關所進行的旨在賦予某些習慣、判例、法理、國際條約或其他規范以法的效力的活動。

  【單選】修改、補充和廢止法:則指有權的國家機關變更現行的國內法、國際法、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的活動。

  【單選】當今各國立法的最基本的準則是遵循憲法原則

  【論述】立法活動的特征:

  ⑴ 它是一項國家機關的活動,是同國家權力緊密相連的活動。(即立法的主體是法定的國家機關,不是任何國家機關都可以進行立法活動)

  ⑵ 它是國家機關的法定職權活動,是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專門國家機關的職權活動。(即具有立法權的國家機關只有在法律規定的立法權限內立法,不能認為有權立法就意味著可以制定任何法。)

  ⑶ 依照法定程序所進行的活動。

  ⑷ 它是一項具有專業性和技術性的活動。

  ⑸ 立法是產生或者變更法的活動,這是立法的內容和要達到的結果。

  【單選】國家立法機關立法:是指憲法規定的具有國家立法權的機關立法,如議會立法和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立法及其常委會的立法。

  【多選】事項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有權作出決定,授權國務院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對其中的部分事項先制定行政法規,但是有關犯罪和刑罰、對公民政治權利的剝奪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司法制度等事項除外。

  【選擇】制定和認可是法律創制的主要方式

  1、制定是指國家通過立法活動產生新規范。

  2、認可是國家對既存的行為規則予以承認,賦予法律效力。

  3、“認可”通常有三種情況:A.賦予社會上早已存在的某些一般社會規則如習慣、經驗等以法律效力;

  B.通過加入國際組織、承認或簽定國際條約等方式,認可國際法規范;

  C.特定國家機關對具體案件的裁決作出概括產生規則或原則,并賦予這種規則或原則以法律效力。

  【選擇】 國家行政機關立法:是指憲法規定的由國家行政機關制定規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動。如國務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規。

  [授權立法]:是指具有立法權的國家機關把自己制定某項或者某類法律的權力授予行政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行使,行政機關和其他機關根據授權法所進行的立法活動就是授權立法。

  【選擇】根據立法主體行為的特征不同,可以分為創制、認可、修改和廢止。

  [創制]:是具有立法權的機關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制作和規定規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動。

  [認可]:是指國家立法機關對于社會上存在的某些習慣承認和許可其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動。

  [修改]:又叫修正、修訂,是國家立法機關對于原先國家機關頒布生效的法律予以部分的變更,包括刪除原有內容和補充新的內容。

  [廢止]:又叫廢除,是指國家立法機關終止正在生效的某些法律的活動。

  【立法分類】

  根據調整的社會關系的不同性質,分為民事立法、刑事立法、行政立法、經濟立法、立憲活動。

  根據對社會關系調整的作用不同,分為實體法立法和程序法立法。

  根據所立之法的效力的不同,可分為一般法立法和特殊法立法等。

  【簡答】立法的意義:

  ⑴ 它是國家意志形成和表達的必要途徑和方式。

  ⑵ 掌握國家政權的階級必須利用立法手段,來確認那些有利于自己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

  ⑶ 立法者利用立法手段協調社會關系,解決社會矛盾。

  ⑷ 立法還有指導未來的預測功能。

  ⑸ 立法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前提條件,是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的基礎性活動。

  【簡答】立法的科學原則:

  1、堅持立法的科學性,就是要尊重立法規律,客服立法的隨意性和盲目性。提高:立法效益。

  2、堅持立法觀念的科學化和現代化;

  3、建立科學的立法制度;

  4、堅持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從客觀需要出發的立法方法和策略。

  【論述】立法的歷史發展:

  ⑵ 正式意義上的立法是伴隨著 成文法 形成的過程而出現的。

  ⑵ 奴隸制國家一般實行君主制度,假借天意發布王命是立法的主要形式;中國封建社會,法律形式是諸法合體,以刑為主;歐洲封建社會,習慣法為法的主要形式;19世紀初,以法國拿破侖主持編撰法典為標志,資產階級開始了廣泛的立法活動。

  ⑷ 羅馬奴隸制社會的法從前400年《十二銅表法》開始制定,特別是羅馬帝國時期的羅馬法代表了當時相當高的法律文化水平。

  ⑸ 中國在前400年戰國就產生了第一部比較系統的成文法典《法經》,651年的唐律《永徽律》及其《律疏》,是我國封建社會一部具有世界影響的代表性法典。

  ⑹ 自由資本主義時期,以自然法學說為指導,貫徹分權制衡理論和自由放任政策,通過作為資產階級專門立法機構的議會,確認了資本主義的各項制度。影響最大的是1804年制定的《法國民法典》。【單選】壟斷資本主義時期,改自由放任為國家干預,提倡“法律社會化”精神。具有世界影響的法典是1896年制定的《德國民法典》。

  ⑺ 社會主義的立法不同于以往剝削制度的立法,它是人類歷史上第一次反映占人口絕大多數公民的意志和為了他們的利益的立法。1918年俄羅斯聯邦憲法,是第一部宣布國家政權是勞動者的政權、剝奪剝削者權利的憲法。

  【單選】成文法法的形式而言,基本的區分標準就是立法形式

  【單選】古巴比倫國王制定的《漢謨拉比法典》是世界上迄今為止基本完整保存下來的最早的成文法典。

  【單選】最早系統地確立了分權制衡制度的是美國憲法

環球網校在職碩士課程全新上線!

?2013年7月各省市自考成績查詢入口匯總

?各地10月自考時間

更多信息請訪問:自學考試頻道    自學考試論壇

分享到: 編輯:環球網校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自學考試資格查詢

自學考試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自學考試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環球網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