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自考經濟法企業與公司法復習資料(9)
更新時間:2013-06-21 16: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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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企業必須根據經濟效益。決定職工收入增減,虧損企業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或其授權的投資管理運營機構核定的工資總額。
82.企業按稅法規定如期向國家繳納稅率自2008年1月1日起為25%。
84.企業的轉讓不僅涉及商號、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而且還涉及債權、債務。
85.企業清算工作得依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
86.企業清算一般由專門的清算機構負責進行。
88.企業只準使用一個名稱,在同一登記主管機關管轄區內不得與已登記注冊的同行企業名稱相同或近似
89.企業解散是企業將要水久性停止存在的前置事實狀態。
90.企業形式中,最古老的形式是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
91.企業清算完結后,即由企業清算機構制作清算報告,報企業決策機關或決策人如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或者全體合伙人確認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92.從企業生存和發展的目的來看,企業以營利為其活動宗旨。這一特征稱之為企業的第二經濟特征。
93.從企業存在的法律條件來看,企業必須依法成立和運行并要具備一定的法律形式。
94.企業的設立也稱為企業的開辦。
95.企業設立的一般是指不同法律形式、不同行業、不同投資來源、不同所有制的企業設立時應具備的共同條件。
96.企業設立登記的程序是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辦理審批手續、申請開業登記、登記機關。
98.企業的轉讓不僅涉及商號、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而且還涉及債權、債務。
100.企業次產監管的對象是指國家作為所有者對國有企業的各種形式的投資含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以及依據法律、行政法規認定的企業其他國有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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