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自考國際法學習筆記(27)
更新時間:2013-04-10 09: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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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識記]雙重犯罪原則的概念是什么?[200807單選]
所謂雙重犯罪原則,又稱相同原則,是指可引渡的犯罪必須是請求引渡國家和被請求引渡國家雙方都認為是犯罪的行為。
30. [識記]有權提出引渡罪犯請求的國家主要有哪些?[201007多選]
一般情況下,請求引渡的主體,即有權提出引渡請求的國家,主要有:
(1)罪犯本人所屬的國家;
(2)犯罪行為發生地國家;
(3)受害的國家,即犯罪結果發生地國家。
31. [識記]庇護可以分為哪兩種?[200904單選]
庇護通常包括領土庇護和域外庇護兩種。
(1)前者是指國家基于主權,對于因被外國當局通緝或受迫害而來避難的外國人,準其入境和居留,并給予保護。
(2)后者又稱外交庇護,它是指一國的使領館、軍艦或商船對于所在地國家的罪犯給予保護。
32. [識記]庇護的根據是什么?[200904單選]
庇護是以國家的屬地優越權為根據的。
33. [領會]庇護的具體規則有哪些?[200907單選]
一、領土庇護
1、領土庇護的對象
領土庇護的對象主要是政治避難者,所以一般又稱政治避難。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領土庇護對象的范圍又有了新的發展。
(1)庇護的對象除了政治犯以外,還包括從事科學和創作活動而受迫害的人;
(2)在一些國際文件中,明確將某類人排除在可以享受庇護的范圍之外,如犯有滅種罪、破壞和平罪、戰爭罪或危害人類罪及種族隔離罪的人,無權享受庇護。
2、受領土庇護者的地位
享受領土庇護的外國人的地位,原則上與一般外國僑民相同,享有合法的居留權。
二、域外庇護
在拉丁美洲國家間,長期以來形成了外國使館給予駐在國國民以外交庇護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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