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自考“公文寫作與處理”考點解析:5.3
更新時間:2013-04-08 14: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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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4月自考“公文寫作與處理”考點解析:5.3
第五章 機關法定公文的寫作(上)
第三節 決定 決議
(1)決定
1)決定:是黨政機關對重要事項或重大行動作出決策和安排的指導性公文。
2)適用:對于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作出決策和安排。
3)決定的特點:
1.性質重要性 2.政策性強 3.有約束力
4)決定的類型:
1.指揮型 2.個案型 3.知照型
5)決定的寫作:
1.標題:由決定機構、決定事由、文種三部分構成。 (標題下用括號標出決定的日期及由什么會議通過)
2.正文寫法:
A.指揮型:一般由決定理由、決定事項、執行要求三部分組成。
B.個案型:一般由個案事實分析(即決定理由)、決定事項、期望要求三部分組成。
C.知照型:只要把需要“廣而告知”的決定事項一一列出即可。
3.決定的文字要求準確、鮮明、簡潔。
(2)決議
1)決議:是經過領導機構主持如開的會議通過的對重要事項進行決策部署的指導性文件。
2)適用:用于經會議討論通過的重要決策事項。
3)決議的特點:
1.表達群體意志。 2.有權威性和約束力。
4)決議的類型:
1.決策部署型 . 2.結果公布型。
5)決議與決定的異同:
相同點:都是下行的指揮性公文,在內容上方面接近,側重于對重要事項的決策;在文字表達方面,風格也一致,都要求準確、鮮明、簡潔。
不同點:1.形成的程序不完全一樣。(決議必須由會議通過,而決定可以由會議作出,也可以由領導機構在職權范圍內作出。)
2.內容的范圍不盡相同。(決議多半針對全局性問題作出決策;決定既可解決全局性問題,也用以解決具體問題。)
3.發布形式略有不同。決議以會議名稱發布;決定也可以會議名稱發布,但多半以機關名稱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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