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自考《西方社會學理論》講義精選(26)


第五講 韋伯的理解社會學
生平:(1864―1920)生于德國圖林根德愛爾福特市。1868年全家移居柏林。1882年進海德堡大學讀書學習法律,1889年獲得博士學位,1898年患精神分裂癥而中斷教學科研達5年之久。1920年6月因患肺炎而去世。
主要著作有1904―1905《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1915年《儒教與道教》、1919―1920年《經濟通史》以及1922年的《經濟與社會》(死后由學生整理出版)
韋伯是德國社會學乃至整個西方社會學的中心人物,他的思想經常成為人們研究評論的焦點。柯林斯曾經說過:“沒有爭議,就沒有韋伯”。當代社會學許多問題都是要追溯到韋伯,后者從韋伯那里汲取靈感,還因為韋伯思想中包含著許多不同甚至對立的理論傾向,但是都能夠統一于他的理論當中。韋伯社會學思想主要來源于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家庭的教育。韋伯家庭是一個在觀念、道德取向以及性格上存在著反差的家庭,從而造成了韋伯分裂的人格與心理。
他的父親比較貪圖世俗利益,仕途順利,政治上騰達,家中常有一些政界朋友聚會。韋伯從父親那里學會了政治的現實性以及妥協的必要性。
他的母親正好相反,信念堅定、心地仁慈、德行高尚,熱衷于社會公益事業。這種狀況導致家庭關系的緊張。后來父親突然去世,使他患上了精神分裂癥。
二是周圍環境的影響。受家庭的影響,韋伯從小就認識了一大批知識分子。如大歷史學家孟森、大法學家杰林克以及歷史學家李凱爾特、圖爾希以及海德堡的一位神學家。這就使得韋伯的學術視野非常寬闊。
社會學的方法論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理解與理解的社會學
韋伯的社會學叫做“理解的社會學”,他指出,社會學是一門致力于解釋性地理解社會行動并通過理解對社會行動的過程和影響作出因果說明的科學。“根據這個定義,韋伯將人類的社會行動作為社會學的研究對象。
社會行動是有意義的,且意義是可以理解的。韋伯把對社會行動的解釋性理解和因果性說明作為社會學的兩大任務。
既然社會行動的本質是其蘊含的招神內涵和文化意義,那么用自然科學中的實證方法來研究社會學則無異于方柏因鑿,因此研究社會學的方法就別無他途,只能是理解和說明。
那么什么是理解呢?從確定性角度看,理解的確定性的基礎有二:
一是理性的方法(如邏輯和數學),即對各種行動因素在其有意向的意義中獲得完全清晰和理智的把握。理性的理解具有高度的確定性,正如韋伯所言:“當某人在推理或論證中應用2×2=4或應用畢達哥拉斯定理時。或者當某人根據我們已經接受的思維模式正確地推出一種推理的邏輯序列時。我們對其意義具有完全清晰明白的理解。
另一是重新體驗助方法,如移情和藝術欣賞或如狄爾泰所言“理解就是再現你中之我”,這種方法通過同情的參與并能恰當地把握行動發生的情感環境,從而獲得移倩和欣賞的精確性。這種理解是對別人心靈感覺的精神體驗,是對別人的行動和動機的有效把握。顯然“可重新體驗性”對理解的確定性非常重要,但并不是唯一的必要條件,“要理解凱撒不必成為凱撒”。
從操作類型看,韋伯把理解分成兩類。
第一類是對主觀意義的直接觀察理解,即通過對社會行動的直接觀察就能理解其意義。對語言、行動(如砍柴、關門等)、非理性的情緒反應(如驚叫、憤怒等)、以及對數學和邏輯命題(如2×2=4)的理解都屬于這一類。
第二類是解釋性理解,即根據動機來把握行動者賦予行動的意義。解釋性理解是對動機的理性理解、它把社會行動置于可理解的和更加內在的意義背景之中。如果說直接觀察理解僅僅知道社會行動“是什么”或“干什么”,那么解釋性理解就是要尋求社會行動的“為什么”。例如棧夫砍柴,直接觀察理解僅能理解槍夫的行為是砍柴,而解釋性理解則要尋求砍柴的動機。或為掙錢,或為自用。
社會行動是需要而且可以理解的,然而僅有理解是不夠的。韋伯認為,任何解釋都試圖獲得清晰性和確定性,但無論這種解釋多么清楚和確定,它終究是一種主觀形式,因此不能認為這種解釋就具有因果效力,而只能把它當作一種特定的假設。
因此,對社會行動的解釋通過與具體的事件進程相比較而證實主觀的解釋是必不可少的。“這里韋伯看到了解釋性理解方法的局限性和因果分析方法的重要性。實際上韋伯一直試圖把解釋性理解和因果性說明結合起來,使兩者相互補充、相得益彰,從而形成一種盡可能客觀科學的社會分析模式。韋伯的這種努力與狄爾泰、李凱爾特等人在社會歷史領域拒絕因果分析的傾向在方法論上是迥異其趣的。
二、因果多元論
韋伯的思想脈絡是:社會是由行動考組成的系統,行動者的社會行動是有意義的,其意義是可以理解的,但僅有理解是不夠的,對社會行動的理解必須伴有經驗上的驗證才是具有價值的。這種經驗上的驗證是要尋找某一社會現象背后的具體的因果關系,而不是探求具有普遍因果效力的規律。
韋伯將上述主觀解釋和具體的驗證概括為“主觀恰當性”和“因果恰當計”兩個命題。
主觀恰當性(或稱在意義層次是合適的)是對具體社會行動的過程和動機的理解,是表示對行動者的主觀精神狀態及其特定目的的認識程度。
最新資訊
- 重點!2025年10月自考《習概(15040)》常考簡答題匯總2025-09-22
- 臨考沖刺!2025年10月自考考試題型、評分標準確定,速領沖刺資料包2025-09-22
- 常考!2025年10月自考《英語二》高頻考點+必背知識點2025-09-22
- 2025年10月自考開考科目清單公布!新版教材這樣買才不會錯2025-09-21
- 倒計時!2025年10月自考考前沖刺,這些資料必須有2025-09-20
- 重點收藏!2025年10月自考《中國近代史綱要》歷史事件時間點梳理2025-09-19
- 考生必看!2025年10月自考《中國近代史綱要》必背考點2025-09-19
- 重點收藏!2025年10月自考《習概(15040)》歷年高頻簡答題匯總2025-09-19
- 2025年10月自考報名全結束!后續備考要點、資源合集、考試須知一文看全2025-09-18
- 江蘇2025年10月自考時間敲定!10月25-26日,考前真題資源整理速領2025-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