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公務員考試申論每日一練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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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1.目前我國各行業大多建立了行業自律協會,有行業自律公約,然而我們也不得不面對一些尷尬。
某市7家液化氣經銷企業曾聯合擬定《市區燃氣行業自律協議書》、“處罰規定”等,對液化氣實行統一批發價、統一分配利潤,還統一將批發價由每瓶38元抬高到40元;
火紅一時的“全國牙防組”所做的認證,竟是一個沒有認證資格的“認證”;
百姓非常信賴的“3?15”標志也被一些企業好好涮了一通,使全國消委會的形象大大受損;
近日,中央電視臺又曝出新聞,所謂“抗菌認證”標志是由無認證資格的中國抗菌協會導演的假貨。這些案例多少都有政府背景或專業背景,這些組織或單位在社會上享有較高威信,以至老百姓把他們的“認證”作為購買商品或消費的重要依據。因此他們的所作所為對社會誠信的“殺傷力”巨大。與此相類似的所謂“認證”、“標志”、“排名”活動,還有很多,而且仍在蒙騙社會。
2.2007年7月26日前后,10多家知名方便面企業宣布統一調整方便面價格,最高提價幅度達到40%,平均提價幅度在20%。8月16日,國家發改委認定方便面價格聯盟違法,協會和企業相互串通操縱價格。隨后,世界拉面協會中國分會發表道歉信,表示將立即撤銷三次會議所形成的有關價格調整的相關材料。同時倡導“行業內企業努力提高生產效率,盡量消化成本上升壓力,認真維護消費者權益,力保方便面市場價格的穩定”。
類似的事例早就發生過。在2002年6月9日召開的“中國彩電企業峰會”上,9家彩電生產企業達成的一個合作意向是加強行業自律,制定一個時期各類彩電的最低限價,共同遵守,相互監督,并且要成立價格巡查小組。這種“行業自律”的做法經政府有關部門裁定,違背了《價格法》有關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規定,很快被強制糾正。
對待違法違規,發達國家的法律“棍子”要硬得多、狠得多。美國最大的證券經紀公司――美林集團,因向投資者發布與美林投資銀行業務客戶有關的過于樂觀的報告,被法院罰款1億美元,而且還面臨監管部門調查和巨額民事賠償。老師介紹,在發達國家,由于法律完善、執行嚴厲,使得各行業企業一旦違規違法就必然身敗名裂,傾家蕩產。比如,在美國金融市場200多年的歷史上,至今還沒有一家大型金融服務公司在受到刑事起訴后能繼續生存。
3.近年來,我國機電產品的出口形勢一直呈高速增長態勢,與此相伴的卻是機電產品混亂的出口秩序。由于不少企業利用降價手段參與出口競爭,或以次充好,偽冒名牌,使我國機電產品在國際市場的價格一路走低,甚至使“中國制造”的形象受到影響,一些產品已退出市場。面對混亂的出口秩序,要確保出口產品的質量和出口價格的穩定,維護“中國制造”品牌的信譽,單靠市場調節或引導功能是遠遠不夠的,行業協會的作用不能缺位,出口企業的自律以及企業之間的相互監督也不可缺少。
4.2007年8月中旬,阿里巴巴誠信社區商業防騙論壇副版主,聯合歷屆中國十大網商代表以及阿里巴巴熱心網商,淘寶網“誠信防騙居”論壇熱心網商,共同發起了《網商誠信自律公約》,并在阿里巴巴商業防騙論壇和淘寶網“誠信防騙居”論壇公開征集公約條款,最后確定公約的具體內容,向網商大會的主辦方阿里巴巴申請在會上發布。
《網商誠信自律公約》以誠實守信、平等互利、嚴格自律等為基本原則,規定在國家法律范疇內進行網上交易,在交易過程中,保證交易主體身份的合法性、信息的真實性。目前已有大批網商加入該公約。公約是網商間的一個誠信自律多邊協議,其成員應嚴格遵守公約自律條款,違者將在公約框架內予以披露懲戒并定期公布,同時將公約成員履行條款情況納入誠信檔案,作為信用評價的參考數據。
5.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我國《價格法》亦規定:經營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這種行為即競爭法中所說的價格聯盟、固定價格行為或價格卡特爾。因其對市場競爭秩序危害巨大,嚴重損害了用戶、消費者利益,故為各國法律嚴格禁止。至于行業自律價,如果僅是一種警戒線、舉報線,沒有強制性,那么并不違背法律,盡管有多此一舉之嫌;如果變成了處罰線,低于行業自律價者要受到處罰,而不管有沒有低于其個別成本,那么行業自律價自身就違法了,不具備法律效力。
6.2007年7月8日,北京電視臺生活頻道《透明度》欄目播出題為《紙做的包子》虛假新聞后,多家媒體轉載轉播,引起國內外輿論的廣泛關注,造成極惡劣的社會影響。它不僅違反國家法律、新聞紀律和新聞職業道德,干擾了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還損害了新聞工作者隊伍的整體形象,損害了新聞媒體的權威性和公信力。這個案例暴露了一些新聞從業人員馬克思主義新聞觀淡漠、政治意識和法制意識淡薄,缺乏應有的職業精神和職業道德;同時也反映出一些新聞媒體的管理存在嚴重疏漏,缺乏責任意識和把關能力。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這起案件,虛假新聞炮制者×××少年犯損害商品聲譽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1000元。
7.2007年初,兩家高級別協會在為企業評定星級的問題上發生口水戰:一方發布的檢測結果是:某企業獲得多項“五星”標示,另外多家企業要么無星,要么星級很低;另一方指責對方根本不具備檢測資格。旁人很難說清誰是誰非,誰在真正代表消費者利益干事。但有一點很清楚,爭吵的深層原因,在于一方動了另一方的奶酪,打破了評定、評比“利益鏈條”上利益分配的態勢。某些行業存在的“有償評比,利益均沾”現象屢見不鮮,甚至不少檢測標示、評定名次,乃至統一結果,花錢就可買到。媒體公布或消費者看到的結果,難免已經悄悄地被金錢“漂染”過了。
在發達國家,行業協會以及調查統計機構,不得接受企業任何形式的贊助與捐助,目的在于防范評比及統計結果受到干擾。一旦有數據造假的丑聞,這個機構可能遭遇滅頂之災。在我國,行業協會、調查機構,接受乃至索要企業贊助的情況時有發生。為了逐利,他們可以拋棄誠信準則,向企業妥協。
問題:試分析造成目前我國行業自律問題的原因并給出具體可行的對策建議。(25分)
要求:分析合理,條理清晰,字數不超過300字。
參考答案:
自律問題產生的原因包括:
1.法制意識淡薄,缺乏知識
2.利益驅動,缺乏資金來源
3.消費者辨別能力差
4.執法不到位,協會與政府有利益關系
5.評價標準不完善、不統一
對策:
1.加強宣傳教育、加強專業培訓,強化社會責任感和誠信意識。
2.加大財政資金扶持,拓展募集渠道。
3.增強消費者維權意識。通過網絡、媒體宣傳辨別真偽的知識;開通投訴熱線,加強社會監督。
4.開展專項整頓。對行業協會的違法行為重點整頓打擊。對違法者進行披露懲戒、定期公布,并納入誠信檔案。
5.厘清行業協會和政府之間的關系,完善監管機制。
6.完善政策,統一標準。召開聽證會,邀請利益關系的各方、老師參加,制定科學合理的行業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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