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涪陵區人事局08下半年招聘簡章
更新時間:2009-10-19 15: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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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務員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精神,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涪陵區事業單位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涪陵區14個事業單位的18名人員。招聘單位、崗位、名額、專業和學歷要求等詳見《2008年下半年涪陵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情況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及對象
涪陵區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面向社會,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法律法規;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在18-35周歲(1973年10月1日至1990年9月30日期間出生)。
(六)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五、招聘方式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
六、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08年10月23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報名地點:涪陵區人才交流中心,地址:涪陵區興華中路21號(高筍塘太極影城3樓);聯系人:王純力、傅小衷;聯系電話:72221827、72232700。
(4)報名需交驗的證件: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持本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從業 資格證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等,有工作單位的還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以上證件均為原件,同時提交復印件各1份。若委托他人報名的人 員,還須出示委托人的委托書、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件。如系“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重慶)計劃”和“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1年且經考核合格者, 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便審核認定和辦理筆試加分。
(5)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張(黑白、彩色均可),并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
招聘崗位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數至規定比例。
報考人員憑身份證、繳費收據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的時間:2008年10月30日―31日,地點:涪陵區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涪陵區興華中路64號(電話號碼:72227363)。考試時間詳見準考證。
七、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由涪陵區人事局具體組織實施。
總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面試成績(各類成績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每科分值為100分。職員崗位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科目為《管理基礎知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科目測試內容為本專業(行業)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
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公共科目、職員崗位專業科目分別采用重慶市人事局編印的《綜合基礎知識》、《管理基礎知識》考試大綱及其輔導資料。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3、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見《準考證》。
4、加分項目及條件
(1)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1年且考核合格者,其公共科目筆試按有關規定加5分。考生加分資格條件的確認:
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重慶)計劃”者,須在10月31日前持市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開據證明到涪陵區人事局審查確認資格條件;
②根據重慶市人事局《關于重慶市“三支一扶”大學生參加公招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渝人辦〔2008〕7號)文件規定,“三支一扶”大學生請于報名后5日內將本人的姓名、性別、所在服務區縣、報考單位等,通過電話(023-86868883)或傳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加分資格條件,經按規定程序確認后,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通報涪陵區人事局。
(2)根據《中國重慶?青年人才論壇評選表彰試行辦法》(渝委組〔2008〕25號)規定,“中國重慶?青年人才論壇”優秀論文獎獲得者在公共科目成績中加10分,優秀論文提名獎獲得者在公共科目成績中加5分,優秀論文入圍獎獲得者在公共科目成績中加2分。
(二)面試
1、面試人選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2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結構化面試分值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人際交往能力、應變能力、言語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3、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八、體檢及考核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總成績相等時,則以筆試的專業科目考試成績為準排序)。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涪陵區人事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涪陵區人事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擬聘人員統一組織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體檢、考核、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總成績相等時,以筆試的專業科目考試成績為準排序)。
九、公示
考核、復查工作結束后,按考試、體檢、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
十、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報涪陵區人事局審批。經審批同意后,報市人事局備案。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
十一、紀律要求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對招考工 作中的各個環節,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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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則
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涪陵區14個事業單位的18名人員。招聘單位、崗位、名額、專業和學歷要求等詳見《2008年下半年涪陵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情況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及對象
涪陵區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面向社會,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法律法規;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在18-35周歲(1973年10月1日至1990年9月30日期間出生)。
(六)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五、招聘方式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
六、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08年10月23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報名地點:涪陵區人才交流中心,地址:涪陵區興華中路21號(高筍塘太極影城3樓);聯系人:王純力、傅小衷;聯系電話:72221827、72232700。
(4)報名需交驗的證件: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持本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從業 資格證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等,有工作單位的還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以上證件均為原件,同時提交復印件各1份。若委托他人報名的人 員,還須出示委托人的委托書、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件。如系“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重慶)計劃”和“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1年且經考核合格者, 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便審核認定和辦理筆試加分。
(5)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張(黑白、彩色均可),并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
招聘崗位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數至規定比例。
報考人員憑身份證、繳費收據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的時間:2008年10月30日―31日,地點:涪陵區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涪陵區興華中路64號(電話號碼:72227363)。考試時間詳見準考證。
七、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由涪陵區人事局具體組織實施。
總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面試成績(各類成績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每科分值為100分。職員崗位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科目為《管理基礎知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科目測試內容為本專業(行業)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
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公共科目、職員崗位專業科目分別采用重慶市人事局編印的《綜合基礎知識》、《管理基礎知識》考試大綱及其輔導資料。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3、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見《準考證》。
4、加分項目及條件
(1)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1年且考核合格者,其公共科目筆試按有關規定加5分。考生加分資格條件的確認:
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重慶)計劃”者,須在10月31日前持市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開據證明到涪陵區人事局審查確認資格條件;
②根據重慶市人事局《關于重慶市“三支一扶”大學生參加公招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渝人辦〔2008〕7號)文件規定,“三支一扶”大學生請于報名后5日內將本人的姓名、性別、所在服務區縣、報考單位等,通過電話(023-86868883)或傳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加分資格條件,經按規定程序確認后,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通報涪陵區人事局。
(2)根據《中國重慶?青年人才論壇評選表彰試行辦法》(渝委組〔2008〕25號)規定,“中國重慶?青年人才論壇”優秀論文獎獲得者在公共科目成績中加10分,優秀論文提名獎獲得者在公共科目成績中加5分,優秀論文入圍獎獲得者在公共科目成績中加2分。
(二)面試
1、面試人選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2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結構化面試分值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人際交往能力、應變能力、言語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3、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八、體檢及考核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總成績相等時,則以筆試的專業科目考試成績為準排序)。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涪陵區人事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涪陵區人事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擬聘人員統一組織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體檢、考核、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總成績相等時,以筆試的專業科目考試成績為準排序)。
九、公示
考核、復查工作結束后,按考試、體檢、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
十、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報涪陵區人事局審批。經審批同意后,報市人事局備案。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
十一、紀律要求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對招考工 作中的各個環節,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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