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房地產估價師《案例分析》易錯知識點估價技術報告漏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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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價技術報告漏項知識點是2016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高頻考點,現整理如下:
估價技術報告漏項(共7項內容)
一)個別因素分析
二)區域因素分析
三)市場背景分析(詳細說明分析類似房地產的市場狀況,包括過去、現在和可預見的未來)
四)最高最佳使用分析(詳細分析、說明估價對象最高最佳使用)
五)估價方法選用(詳細說明估價的思路和采用的方法及其理由)
六)估價測算過程(詳細說明測算過程,參數確定等)
七)估價結果確定(詳細說明估價結果及其確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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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中常見錯誤2
一、估價對象屬于房地產的
1)土地使用權人交代不清
2)土地使用權性質交代不清,如是出讓還是劃撥土地,集體土地還是國有土地等
3)土地使用年限交代不清,如起止年月等(劃撥土地不需交代)
4)是否具有土地使用權證沒有交代
5)是否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沒有交代
6)房屋用途交代不清考試用書
7)建筑物結構交代不清
8)房屋建成年代交代不清
9)房屋的權屬交代不清(特別是抵押的情況)
10)房屋的狀態交代不清楚(如在建工程的投入數量)
二、估價方法選用上的錯誤
1、只使用了一種估價方法
2、能用市場比較法的沒有用。
3、收益性房地產的估價,未選用收益法作為其中的一種估價方法。
4、具有投資開發或再開發潛力的房地產的估價,未選用假設開發法作為其中的一種估價方法。
5、適宜采用多種估價方法進行估價的,沒有同時采用多種估價方法進行估價。估價方法的選用沒有結合估價對象的特點或不符合有關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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