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考試《工程法規》考點:建設工程保險制度


【摘要】2018年二級建造師考試時間預計為5月26日和27日,二級建造師備考已經開始啦!隨著2017年二級建造師考試試題越來越綜合,于考生而言難度越來越大,此時不備考,更待何時!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二級建造師考試《工程法規》考點:建設工程保險制度,快來看看。
一.保險的概念以及法律對保險索賠的規定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于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保險合同分為財產保險合同、人身保險合同。
在保險索賠中應注意三點:(1)投保人進行保險索賠須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證明;(2)投保人等應當及時提出保險索賠;(3)計算損失大小。
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是( C )。
A.保險人
B.被保險人
C.投保人
D.受益人
建筑工程一切險的保險人對因( B )造成的損失和費用,負責賠償。
A.設計錯誤
B.意外事故
C.原材料缺陷
D.工藝不完善
2.建設工程保險的主要種類和投保權益
建設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的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保險責任范圍、除外責任、第三者責任險、賠償金額和保險期限。
安裝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責任范圍、除外責任和保險期限。
工傷保險和建筑職工意外傷害險。
區分保險經紀人和保險代理人。
關于建設工程保險的說法,正確的有( AE )。
A.建筑工程一切險的被保險人可以是業主,也可以是承包商或者分包商
B.工程開工前,承包商應為建設工程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C.工程開工前,業主應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D.建筑工程一切險的保險期限可以超過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生效日和終止日15d
E.安裝工程一切險的保險期內,一般應包括一個試車考核期
環球網校小編友情提示:本文為大家詳細介紹了二級建造師考試《工程法規》考點:建設工程保險制度,請各位二級建造師考生抓緊時間練習。小編及時更新相關資訊,歡迎持續關注。如果這篇文章對您有所幫助,可以手動Ctrl+D收藏,方便日后查閱。環球網校二級建造師論壇,是大家備考學習交流的好平臺喲!
編輯推薦:
精品課程套餐推薦:
零基礎私教套餐 查看套餐詳情 |
|
包含:備考指導+教材精講+1V1直播基礎課+智能題庫+現場實操+考點強化+經典習題 |
|
服務及保障:考試不過終身免費重學 |
|
最新資訊
- 2026年二級建造師教材變動《機電工程管理與實務》1-16章匯總2025-09-16
- 2026年二級建造師機電教材:16章新增項目的安全管理內容及項目的應急管理2025-09-16
- 2026二建機電教材變動:第15章機電工程試運行及竣工驗收管理2025-09-16
- 2026年二級建造師機電教材變動:第十四章2025-09-16
- 2026年二建機電教材變動:十二章無變動,第十三章(新增綠色施工的定義)2025-09-16
- 2026年二級建造師教材變動:機電第11章施工成本管理(新增)2025-09-16
- 2026年二級建造師機電教材變動:9-10章2025-09-16
- 2026年二建機電教材變動第八章:施工招標投標與合同管理2025-09-16
- 2026二級建造師機電教材變動:第六章基本無,第七章組織結構模式內容全部變動2025-09-16
- 2026年二級建造師機電教材變動第五章相關法規2025-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