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廣西公務員考試行測定義判斷(一)
更新時間:2019-10-17 13: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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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對于公務員考試來說,備考無疑是關鍵的,因為不論是國考還是省考,競爭都很激烈,都需要進行大量的復習去理解、掌握、鞏固各類與公務員考試密切相關的知識。下面,小編整理了2020年廣西公務員考試行測定義判斷練習相關習題,希望對準備公務員考試的考生們有幫助。
連續犯是指行為人基于數個同一的犯罪故意,連續多次實施數個性質相同的犯罪行為,觸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態。
根據上述定義,下列構成連續犯的是:
A.甲在半年的時間內每天給被害人服下含有微量毒物的牛奶,致被害人死亡
B.乙于某天傍晚搶劫了被害人王某,當晚將犯罪所得全部揮霍后,又搶劫了被害人李某
C.丙尾隨被害人回家欲實施搶劫,見其獨自居住,又將其強奸
D.丁受他人教唆殺死被害人老劉,因行兇過程被老劉的兒子小劉目睹,丁又將小劉殺死
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找出定義關鍵詞。“基于數個同一的犯罪故意”、“連續多次實施數個性質相同的犯罪行為”、“觸犯同一罪名”。第二步:逐一分析選項。A項:“連續半年下毒導致被害人死亡”說明是多次分步實施同一個犯罪行為,而不是數個性質相同的犯罪行為,不符合定義,排除;B項:“搶劫了兩個人”是基于兩個同一的犯罪故意,也是連續多次實施數個性質相同的犯罪行為,觸犯同一罪名,符合定義,當選;C項:“欲實施搶劫”說明并沒有真正實施犯罪行為,且“又將其強奸”說明觸犯的不是同一罪名,不符合定義,排除;D項:“受他人教唆殺害被害人及被目睹后又殺害其兒子”不屬于基于同一的犯罪故意,不符合定義,排除。故正確答案為B,。
以上就是2020年廣西公務員考試行測定義判斷(一)的全部內容。離2020年廣西公務員考試越來越近了,大家要加油啊。備考的小伙伴們在緊張的復習過程中不僅要注意各方面知識的夯實鞏固,也要及時關注自己所考省份的各種資訊,做到對公考有個全面系統的了解,這樣方能知己知彼,百戰百勝呀,環球網校會一直陪伴大家一路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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