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老妇人XXXX-天天做天天爱天天爽综合网-97SE亚洲国产综合在线-国产乱子伦精品无码专区

當前位置: 首頁 > 注冊會計師 > 注冊會計師備考資料 > 2015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講義:破產申請的受理

2015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講義:破產申請的受理

更新時間:2015-03-06 16:05:13 來源:|0 瀏覽0收藏0

注冊會計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地區

獲取驗證 立即預約

請填寫圖片驗證碼后獲取短信驗證碼

看不清楚,換張圖片

免費獲取短信驗證碼

摘要 2015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講義:破產申請的受理

套餐推薦:2015注冊會計師套餐招生|預習班|無憂暢聽班|通關班|講義

熱點專題:證書領取

  2015年注冊會計師備考階段已經開始,環球網校為方便考生學習,特整理2015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講義:破產申請的受理,祝考生學習愉快

  2015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講義:破產申請的受理

  破產申請的受理

  1.債務人申請破產

  (1)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15日內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受理案件期限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15日。

  (2)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將裁定自作出之日起5日內送達債務人。

  (3)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同時指定管理人,并在裁定受理破產申請之日起25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并予以公告。

  2.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

  (1)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日內通知債務人。

  (2)債務人對債權人提出的破產申請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應當自異議期滿之日起10日內裁定是否受理。

  (3)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內送達債務人;債務人應當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4)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同時指定管理人,并在裁定受理破產申請之日起25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并予以公告。

  3.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

  【《破產法司法解釋(一)》第8條】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應計入破產費用,從債務人財產中撥付。相關當事人以申請人未預先交納訴訟費用為由,對破產申請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上訴

  (1)不予受理

  申請人對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駁回申請

  申請人對人民法院“駁回申請”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注冊會計師資格查詢

注冊會計師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注冊會計師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注冊會計師各地入口
環球網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