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報送2010年度會計報表及交納2011年會費的通知


各科大綱
各會計師事務所:
現將廣東省注冊會計師協會《關于交納2011年會費及報送2010年度會計報表決算工作的通知》(粵注協[2011]1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同時根據《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會費管理辦法》的規定,補充通知如下:
一、各會計師事務所應于2011年2月28日前通過中注協規定的網址(http//cwbb.cicpa.org.cn)報送2010年度決算會計報表電子版,同時報送一式兩份紙質報表到深圳注協財務室。從《行業管理信息系統》導出并打印的紙質報表應與網絡報表數據一致,完整填寫“行業會計報表封面”,經主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方可上報。
二、各會計師事務所應交納2011年會費標準如下:
(一)應交中注協、省注協2011年會費標準如下:
1.以2010年度事務所業務收入的總和為基數,年度業務收入在5000萬元(含5000萬元)以下的,按年度業務收入的1%交納;年度業務收入在5000萬元以上的,5000萬元(含5000萬元)以下部分按年度業務收入的1%交納,超出5000萬元部分按0.8%交納。除評估收入外,其他收入均不得從業務收入中予以扣除。
2.事務所上交執業會員個人會費以2010年12月31日該所注冊會計師人數為基數,每人每年交納個人會費1000元。
(二)應交深圳注協會費
1.在本會登記的團體會員按會計師事務所上年度業務收入0.5%的標準交納團體會費。除評估收入外,其他收入均不得從業務收入中予以扣除。
2.在本會登記的執業會員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的標準交納個人會費。
上年度6月30日前批準注冊的注冊會計師繳納全年會費,上年度7月1日以后批準注冊的注冊會計師繳納半年會費。
6月30日前申請轉出本會的注冊會計師繳納半年會費,7月1日以后申請轉出本會的繳納全年會費。
各會計師事務所應交中注協、省注協團體會費和注冊會計師應交省注協個人會費,由本會代收代繳。
三、請各會計師事務所將應交中注協、省注協及深圳注協的會費按以上標準于2011年3月31日前轉帳至以下帳戶:
戶名: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
帳號:4000027709200032177
開戶行:工行深圳灣支行
各會計師事務所也可以帶轉帳支票到深圳注協財務室交納會費。
深圳注協聯系人:邱麗芳、李燕梅
聯系電話:83515435
二O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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