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會《經濟法》輔導:第六章節(16)
更新時間:2011-01-18 08:59:29
來源:|0
瀏覽
收藏


注冊會計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四 、破產程序的終結 $lesson$
1、破產人無財產可供分配的,管理人應請求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
2、自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2年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按照破產財產分配方案進行追加分配:
①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1年內,涉及債務人財產的下列行為:無償轉讓財產的;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的;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的: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的:放棄債權的。
②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6個月內,債務人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的,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③涉及債務人財產的下列行為:為逃避債務而隱匿、轉移財產的;虛構債務或者承認不真實的債務的。
④債務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利用職權從企業獲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業財產的。
3、破產人的保證人和其他連帶債務人,在破產程序終結后,對債權人依照破產清算程序未受清償的債權,依法繼續承擔清償責任。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2026年注冊會計師cpa備考學習資料包:一個能用一年的學習工具2025-09-26
- CPA分錄大全:《會計》核心分錄2025-09-19
- 2025注會各科難度分析,助力26年考生把握重點2025-09-08
- 2025年注會考情分析:各科考試難度及26年備考建議2025-08-28
- 2025年CPA六科考前必背200句精煉匯總.pdf版,高效復習工具2025-08-21
- 救急小紙條:2025年注會考前必背200句,最后兩天就背它了2025-08-21
- 考生必存!2025注冊會計師《戰略》必背200句濃縮考點,拒絕無效備考2025-08-20
- 免費下載:2025注會《財務成本管理》必背200句口訣2025-08-20
- 2025年cpa《經濟法》必背200句,考前就背它了2025-08-20
- 考前三天背完!2025注冊會計師《稅法》必背200句濃縮講義2025-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