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注會《經濟法》輔導:第六章節(13)


第八節 和解
一、和解的程序(P275)
1、債務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向人民法院申請和解。
2、和解協議的通過
(1)債權人會議通過和解協議的決議,由出席會議的有表決權的債權人過半數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2/3以上。
提示: 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人,對該事項沒有表決權。
解釋:和解協議對就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人無約束力,該債權人可以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對擔保物行使權利。
(2)債權人會議通過和解協議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認可,并予以公告。和解協議草案經債權人會議表決未獲得通過,或者已經債權人會議通過的和解協議未獲得人民法院認可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債務人破產。
二、和解協議的效力(P276)
1、經人民法院裁定認可的和解協議,對債務人和全體和解債權人均有約束力。
2、和解債權人未依照規定申報債權的,在和解協議執行期間不得行使權利;在和解協議執行完畢后,可以按照和解協議規定的清償條件行使權利。
3、和解債權人對債務人的保證人和其他連帶債務人所享有的權利,不受和解協議的影響。
【例題】A公司向B銀行借款80萬,由C公司為A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A公司由于明顯缺乏清償能力而向法院申請和解,法院審查后裁定和解,并申報80萬債權參加和解程序,在已經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并被法院認可的和解協議中B的債權被調整至50萬元,請判斷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和解協議的效力并不影響債權人對保證人的權利
B、債權人對保證人的權利因債權人與債務人達成和解協議而歸于消滅
C、B銀行可以就被和解協議削減,而未受清償的30萬元部分請求保證人C來償還
D、B銀行不能就其被和解協議削減,而未受清償的30萬元部分請求保證人C來償還
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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