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每日一練(9月18日)
更新時間:2019-09-18 15:22:03
來源:環球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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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距離2019年注冊會計師考試還有一個月時間,環球網校小編整理分享“2019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每日一練(9月18日)”需要考生熟悉考試題型及做題思路,每天進步一點,預祝廣大考生順利通過2019年注冊會計師考試。今日練習第二章民事法律制度第一節訴訟時效制度試題:
單選題
1、下列關于訴訟時效中斷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甲欠乙10萬元到期未還,乙要求甲先清償8萬元,乙的行為僅導致8萬元債務訴訟時效中斷
B.甲和乙對丙因共同侵權而需承擔連帶賠償責任10萬元,丙要求甲承擔8萬元,丙的行為導致甲和乙對丙負擔的連帶債務訴訟時效均中斷
C.乙欠甲8萬元到期未還,丙欠乙10萬元到期未還,甲對丙提起代位權訴訟,甲的行為不會導致丙對乙的債務訴訟時效中斷
D.乙欠甲10萬元,甲將該債權轉讓給丙,自甲與丙簽訂債權轉讓協議之日起,乙的10萬元債務訴訟時效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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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1)選項A:權利人對同一債權的部分債權(8萬元)主張權利,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及于剩余債權(2萬元),但權利人明確表示放棄剩余債權的情形除外;(2)選項B:對于連帶債權人、連帶債務人中的一人發生訴訟時效中斷效力的事由,應-與認定對其他連帶債權人、連帶債務人也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3)選項c: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的,應當認定對債權人的債權和債務人的債權均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4)選項D:債權轉讓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從債權轉讓“通知到達債務人之日”(而非甲與丙簽訂債權轉讓協議之日起中斷。
2、下列關于除斥期間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除斥期間屆滿,實體權利并不消滅
B.除斥期間為可變期間
C.撤銷權可適用除斥期間
D.如果當事人未主張除斥期間屆滿,人民法院不得主動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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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本題考核除斥期間。(1)除斥期間屆滿,實體權利消滅;A錯誤。(2)除斥期間為不變期間;B錯誤;(3)除斥期間無論當事人是否主張,法院均應主動審查;D錯誤。
3、甲于2007年3月20日將小件包裹寄存乙處保管。3月22日,該包裹被盜。3月27日,甲取包裹時得知包裹被盜。甲要求乙賠償損失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日是( )。
A.2009年3月27日
B.2009年3月22日
C.2008年3月27日
D.2008年3月22日
查看答案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本題考核短期訴訟時效。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從當事人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在本題中,訴訟時效期間為2007年3月27日-200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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