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注冊會計師《經濟法》考點(34):破產法的適用范圍
更新時間:2019-05-14 13:59:56
來源:環球網校
瀏覽
收藏


注冊會計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摘要 為了使廣大考生高質量復習,環球網校小編為大家準備了復習精華資料,減少大家自行收集資料的時間,以下分享“2019注冊會計師《經濟法》考點(34):破產法的適用范圍”請各位考生認真學習,并做筆記。
編輯推薦:2019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考點匯總
1.《企業破產法》主體適用范圍
適用范圍 | 所有的“企業法人”。 |
可以“參照適用” | (1)合伙企業;(2)農民專業合作社; (3)個人獨資企業;(4)民辦學校的清算。 |
2.地域適用范圍(有限制的普及主義)
依照《企業破產法》開始的破產程序,對債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的財產發生效力。
個人擔任管理人問題
(1)個人擔任管理人的,應當參加執業責任保險。
(2)對于“事實清楚、債權債務關系簡單、債務人財產相對集中”的企業破產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冊中的個人為管理人。
注冊會計師報名已結束,環球網校為廣大考生提供“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 ”服務,免費開通該服務后即可收到準確的各省注冊會計師準考證打印提醒,考試時間提醒等信息。
以上是"2019注冊會計師《經濟法》考點(34):破產法的適用范圍”。更多《經濟法》考點知識和講義,請考生點擊“免費下載”按鈕,進入注冊會計師高頻考點下載頁面。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CPA分錄大全:《會計》核心分錄2025-09-19
- 2025注會各科難度分析,助力26年考生把握重點2025-09-08
- 2025年注會考情分析:各科考試難度及26年備考建議2025-08-28
- 2025年CPA六科考前必背200句精煉匯總.pdf版,高效復習工具2025-08-21
- 救急小紙條:2025年注會考前必背200句,最后兩天就背它了2025-08-21
- 考生必存!2025注冊會計師《戰略》必背200句濃縮考點,拒絕無效備考2025-08-20
- 免費下載:2025注會《財務成本管理》必背200句口訣2025-08-20
- 2025年cpa《經濟法》必背200句,考前就背它了2025-08-20
- 考前三天背完!2025注冊會計師《稅法》必背200句濃縮講義2025-08-20
- 2025年注會《審計》沖刺必備:200句高頻考點速記手冊2025-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