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預習知識點:第三章無權處分的基本理論
更新時間:2017-11-22 10:12:15
來源:環球網校
瀏覽
收藏


注冊會計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摘要 【摘要】2018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備考階段已開始,環球網校希望考生提前預習,環球小編整理并發布2018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預習知識點:第三章無權處分的基本理論準備參加2018年注會考試的同學。學習時將各個
【摘要】2018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備考階段已開始,環球網校希望考生提前預習,環球小編整理并發布“2018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預習知識點:第三章無權處分的基本理論”準備參加2018年注會考試的同學。學習時將各個知識點扎實掌握,一起學習第三章物權法律制度考點,以幫助大家提前掌握。更多資料及海量試題請關注環球注冊會計師考試頻道!
無權處分的基本理論
1、(環球網校提供無權處分的基本理論)債權行為——合同有效
當事人一方以出賣人在締約時對標的物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賣人因未取得所有權或者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買受人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物權行為——效力待定
無權處分行為處于效力待定狀態,在得到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人事后取得處分權的,該行為有效。
環球網校小編推薦:
2018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預習知識點:第三章特殊動產
2018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預習知識點:第三章普通動產
2018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預習知識點:第三章非基于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
環球網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注冊會計師備考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球網校注冊會計師考試頻道或登陸注冊會計師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以上文章是環球網校為考生提供“2018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預習知識點:第三章無權處分的基本理論”供廣大考生學習。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2026年注冊會計師cpa備考學習資料包:一個能用一年的學習工具2025-09-26
- CPA分錄大全:《會計》核心分錄2025-09-19
- 2025注會各科難度分析,助力26年考生把握重點2025-09-08
- 2025年注會考情分析:各科考試難度及26年備考建議2025-08-28
- 2025年CPA六科考前必背200句精煉匯總.pdf版,高效復習工具2025-08-21
- 救急小紙條:2025年注會考前必背200句,最后兩天就背它了2025-08-21
- 考生必存!2025注冊會計師《戰略》必背200句濃縮考點,拒絕無效備考2025-08-20
- 免費下載:2025注會《財務成本管理》必背200句口訣2025-08-20
- 2025年cpa《經濟法》必背200句,考前就背它了2025-08-20
- 考前三天背完!2025注冊會計師《稅法》必背200句濃縮講義2025-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