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初級會計考試經濟法契稅考點:契稅納稅人、征稅范圍及應納稅額的計算


本文分享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第六章財產和行為稅法律制度第二節契稅法律制度知識點,詳細介紹契稅納稅人、征稅范圍、應納稅額的計算知識點。
第六章 財產和行為稅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本章在最近3年的考試中,平均分值在15分左右,圍繞其它稅的稅法要素展開。本章涉及稅種較多,每個稅種均涉及稅法要素,考查的側重點不同,建議結合往年考試情況進行復習備考。
第二節 契稅法律制度
【知識點】契稅的基本內容 ★★★
契稅,是指國家在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時,按照當事人雙方簽訂的合同(契約),以及所確定價格的一定比例,向權屬承受人征收的一種稅
一、納稅人
1.在我國境內承受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的單位和個人。
2.契稅由權屬的承受人繳納。這里所說的“承受”,是指以受讓、購買、受贈、互換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權屬的行為。
二、征稅范圍
1.契稅以在我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行為為征稅對象。
2.土地、房屋權屬未發生轉移的,不征稅契稅。
三、應納稅額的計算
1.計稅公式
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2.稅率
契稅實行幅度比例稅率,稅率幅度為3%~5% 。
3.計稅依據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以成交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2)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以及其他沒有價格的轉移土地、房屋權屬行為,為稅務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依法核定的價格。
(3)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按價格差額交稅:
①互換價格相等,免征;
②互換價格不等,由多交付貨幣的一方交納契稅。
(4)劃撥土地的改轉讓的:土地出讓價款與成交價格
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經批準改為出讓方式重新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應由該土地使用權人以補繳的土地岀讓價款為計稅依據繳納契稅。
先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后經批準轉讓房地產,劃撥土地性質改為出讓的,承受方應分別以補繳的土地出讓價款和房地產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 繳納契稅。
先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后經批準轉讓房地產,劃撥土地性質未發生改變的, 承受方應以房地產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繳納契稅
【注意1】計稅依據不含增值稅
契稅計稅依據不包括增值稅,具體情形為:
(1)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承受方計征契稅的成交價格不含增值稅;實際取得增值稅發票的,成交價格以發票上注明的不含稅價格確定。
(2)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契稅計稅依據為不含增值稅價格的差額。
(3)稅務機關核定的契稅計稅價格為不含增值稅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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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看完以上《經濟法基礎》內容后,可以做下契稅的相關歷年真題,檢測是否掌握考點內容
1.【2022-單選】根據契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行為不屬于契稅征稅范圍的是( )。
A.以土地置換房屋
B.以房屋抵償債務
C.以土地抵押貸款
D.以土地對外投資
【答案】C
【解析】以作價投資(選項 D)、償還債務(選項 B)、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房地產互換的(選項 A),應當依法征收契稅。
2.【2021-單選】根據契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契稅納稅人的是( )。
A.轉讓土地使用權的企業
B.出租自有住房的個人
C.受贈房屋權屬的個體工商戶
D.繼承父母車輛的子女
【答案】C
【解析】選項 ACD,契稅的納稅人,是指在我國境內承受(包括受讓、購買、受贈、互換)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的單位和個人;選項 B,土地、房屋典當、分拆(分割)、抵押以及出租等行為,不屬于契稅的征稅范圍。
3.【2023-單選】甲公司購買一處房產,專票金額8000萬元,增值稅400萬元,當地契稅稅率4%,應交契稅( )萬元。
A.700
B.1000
C.320
D.580
【答案】C
【解析】房屋買賣以成交價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契稅的成交價格不含增值稅。甲公司應交契稅=8000×4%=320(萬元)
4.【2022-多選】根據契稅法律制度的規定,關于契稅計稅依據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房屋互換的,以交換房屋的市場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B.土地使用權出讓的,以成交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C.沒有價格的房屋權屬轉移的,為稅務機關參照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依法核定的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D.土地使用權贈與的,為稅務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的市場價格依法核定的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答案】BCD
【解析】選項 A,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以所互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價格的差額為計稅依據。
5.【2022-單選】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王某住房價值 50 萬元,李某住房價值 70 萬元,王某和李某互換住房,并以銀行轉賬方式向李某支付差價款,己知當地規定的契稅適用稅率為 4%,則下列關于上述事項應納契稅的計算中,正確的是( )。
A.王某應納契稅=(70-50)×4%=0.8(萬元)
B.李某應納契稅=(70-50)×4%=0.8(萬元)
C.王某應納契稅=50×4%=2.0(萬元)
D.李某應納契稅=70×4%=2.8(萬元)
【答案】A
【解析】房屋互換,契稅的計稅依據為所互換的房屋價格的差額,互換價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貨幣”的一方繳納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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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題庫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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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試題型及評分標準
科目試題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
1.單項選擇題(本類題共23小題,每小題2分,共46分。每小題備選答案中,只有一個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2.多項選擇題(本類題共10小題,每小題2分,共20分。每小題備選答案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請至少選擇兩個答案,全部選對得滿分,少選得相應分值,多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3.判斷題(本類題共10小題,每小題1分,共10分。請判斷每小題的表述是否正確。每小題答題正確的得1分,錯答、不答均不得分,也不扣分。)
4.不定項選擇題(本類題共12小題,每小題2分,共24分。每小題備選答案中,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每小題全部選對得滿分,少選得相應分值,多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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