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第四章第三節消費稅征收管理
本文分享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第四章第三節消費稅法律制度知識點,詳細介紹外購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納稅款扣除、扣除范圍知識點,同時考生一定要搭配消費稅歷年真題練習進行鞏固相關考點。
第四章 稅法概述及貨物和勞務稅法律制度
重要程度:重點章節
平均分值:20分以上
考核題型:各類題型均涉及
第三節 消費稅法律制度
【知識點】消費稅征收管理 ★★
一、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基本同增值稅。
2.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為移送使用的當天。
3.納稅人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為納稅人提貨的當天。
4.納稅人進口應稅消費品的,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二、納稅地點

【注意1】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如因質量等原因由購買者退回時,經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可退還已繳納的消費稅稅款。
三、納稅期限
1.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規定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1個季度。納稅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可以按次納稅。
2.納稅人以1個月或1個季度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15內申報納稅;以其他時間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繳納稅款。
3.納稅人進口的應稅消費品,就應當自海關填發稅款繳納證的次日起15日內繳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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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看完以上《經濟法基礎》內容后,可以做下消費稅的相關歷年真題,檢測是否掌握考點內容
1.【2022-單選】2021年9月5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書面合同,采用預收貨款結算方式向乙公司銷售一批自產高檔化妝品。甲公司9月10日收到80%的貨款,9月20日發出貨物,9月30日收到尾款。甲公司該業務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 )。
A.9月10日
B.9月20日
C.9月30日
D.9月5日
【答案】B
【解析】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應稅消費品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發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
2.【2021-多選】根據消費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 納稅人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為納稅人提貨的當天
B.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為移送使用的當天
C. 納稅人采取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應稅消費品的,為銀行收到銷售款的當天
D.納稅人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銷售應稅消費品的,為購買方收到應稅消費品的當天
【答案】AB
【解析】選項C,為發出應稅消費品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選項D,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或者無書面合同的,為發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
3.【2018-多選】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機構所在地在S市。2021年2月,在S市銷售貨物一批;在W市海關報關進口貨物一批;接受Y市客戶委托加工應繳納消費稅的貨物一批。下列關于甲公司上述業務納稅地點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委托加工貨物應向Y市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
B.委托加工貨物應向S市稅務機關解繳代收的消費稅
C.進口貨物應向W市海關申報繳納增值稅
D.銷售貨物應向S市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
【答案】BCD
【解析】選項B,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甲公司)向機構所在地(S市)稅務機關解繳消費稅稅款;選項C,進口貨物應向報關地海關(W市)申報納稅;選項AD,固定業戶(甲公司)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S市)的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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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題庫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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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試題型及評分標準
科目試題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
1.單項選擇題(本類題共23小題,每小題2分,共46分。每小題備選答案中,只有一個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2.多項選擇題(本類題共10小題,每小題2分,共20分。每小題備選答案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請至少選擇兩個答案,全部選對得滿分,少選得相應分值,多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3.判斷題(本類題共10小題,每小題1分,共10分。請判斷每小題的表述是否正確。每小題答題正確的得1分,錯答、不答均不得分,也不扣分。)
4.不定項選擇題(本類題共12小題,每小題2分,共24分。每小題備選答案中,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每小題全部選對得滿分,少選得相應分值,多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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