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講義:勞動合同的訂立


講義:勞動合同的訂立
一、勞動合同訂立的概念和原則
(一)勞動合同訂立的概念
勞動合同的訂立,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經過相互選擇和平等協商,就勞動合同的各項條款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明確規定雙方權利、義務及責任,從而確立勞動關系的法律行為。
(二)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
1、合法原則2、公平原則3、平等自愿原則4、協商一致原則5、誠實信用原則
備注: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訂立勞動合同時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訂立勞動合同應出于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達。
二、勞動合同訂立的主體
(一)勞動合同訂立主體的資格要求
1、勞動者需年滿16周歲(只有文藝、體育、特種工藝單位錄用人員可以例外),有勞動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用人單位有用人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1)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2)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托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訂立主體的義務
1、用人單位的義務和責任
(1)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2)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提示:“其他證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證件:居民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專業技能證書、職稱評定證書等證件。“其他名義”實踐中一般是以保證金、抵押金、培訓費、服裝費、紀律違約金等形式收取費用。
(3)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4)用人單位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標準對用人單位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提示: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同上。
2、勞動者的義務
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三、勞動合同訂立的形式
(一)書面形式及要求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
2、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3、對于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例外情況 : 非全日制 用工 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掃描上方二維碼,關注環球網校初級會計職稱精選微信訂閱號!】
最新資訊
- 狂背!2025年初會考前資料完整版!(考前5頁紙+密訓卷+速記手冊+歷年真題等資料合計)2025-05-13
- 2025年初級會計考前10頁紙終極沖刺,劃重點考試穩了2025-05-13
- 【考前急救包】必背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前10頁紙!核心考點+記憶口訣全覆蓋2025-05-13
- 考前救命!2025年初級會計實務考前5頁紙免費下載2025-05-13
- 趁五一抓緊背誦2025年初級會計考前資料,是一個絕佳的沖刺機會2025-05-03
- 雙科速記資料!2025年初級會計要點隨身記(帶考頻標注)2025-04-08
- 急救資料: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速記手冊2025-04-08
- 2025年初級會計實務考點速記寶典免費領,輕松拿下所有要背的知識點2025-04-08
- 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高頻考點+思維導圖+必刷題+5套模擬卷2025-04-07
- 2025年初級會計實務高頻考點+必刷題+5套模擬卷2025-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