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宣布:中醫執業醫師考試作弊、有組織作弊、替考將被嚴懲
更新時間:2018-08-16 10:14:12
來源:環球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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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8年國家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將于8月25-26日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等要求,對于考試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將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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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將嚴懲作弊者有組織作弊及替考將被定罪或終身禁考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認定為參與有組織作弊范圍是:在考場警戒線范圍內對外進行通訊、傳遞、發送或者接收試卷內容或者答案的;考前非法獲取、持有、使用、傳播試題或者答案的;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有組織作弊行為。?
《規定》明確,一旦發生替考,被替考者終生禁考。在校學生、在職教師參與有組織作弊的,由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由其所在學校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在校學生參與有組織作弊情節嚴重的,終身不得報考醫師資格。?
醫師參與有組織作弊,已經取得醫師資格但尚未注冊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將不予注冊;已經注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的,由注冊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依法注銷其執業注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并不再予以注冊。有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將依法處理并通報其所在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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