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醫發[2001]169號:關于醫師執業注冊中執業范圍的暫行規定


為進一步做好醫師執業注冊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有關規定,特對醫師執業注冊中執業范圍作出一系列規定。下面環球網校分享“衛醫發[2001]169號:關于醫師執業注冊中執業范圍的暫行規定”內容,供大家參考。
衛生部《關于醫師執業注冊中執業范圍的暫行規定》
(衛醫發[2001]169號)
為進一步做好醫師執業注冊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有關規定,特對醫師執業注冊中執業范圍規定如下:
一、醫師執業范圍
(一)臨床類別醫師執業范圍
1、內科專業2、外科專業3、婦產科專業4、兒科專業5、眼耳鼻咽喉科專業6、皮膚病與性病專業7、精神衛生專業8、職業病專業9、醫學影像和放射治療專業10、醫學檢驗、病理專業11、全科醫學專業12、急救醫學專業13、康復醫學專業14、預防保健專業15、特種醫學與軍事醫學專業16、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專業17、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專業
(二)口腔類別醫師執業范圍
1、口腔專業2、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專業
(三)公共衛生醫師執業范圍
1、公共衛生類別專業2、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專業
(四)中醫類別(包括中醫、民族醫、中西醫結合)醫師執業范圍
1、中醫專業2、中西醫結合專業3、蒙醫專業4、藏醫專業5、維醫專業6、傣醫專業7、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專業
二、醫師進行執業注冊的類別必須以取得醫師資格的類別為依據。醫師依法取得 兩個或兩個類別以上醫師資格的,除以下兩款情況之外,只能選擇一個類別及其中一個相應的專業作為執業范圍進行注冊,從事執業活動。醫師不得從事執業注冊范圍以外其他專業的執業活動。
在縣及縣級以下醫療機構(主要是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執業的臨床醫師,從事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工作,確因工作需要,經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考核批準,報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可申請同一類別至多三個專業作為執業范圍進行注冊。
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執業的臨床醫師因工作需要,經過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公共衛生類醫師資格,可申請公共衛生類別專業作為執業范圍進行注冊;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執業的公共衛生醫師因工作需要,經過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臨床類醫師資格,可申請臨床類別相關專業作為執業范圍進 行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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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醫師執業注冊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有關規定,特對醫師執業注冊中執業范圍作出一系列規定。下面環球網校分享“衛醫發[2001]169號:關于醫師執業注冊中執業范圍的暫行規定”內容,供大家參考。
三、在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中執業的臨床醫師,其執業范圍為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專業。在醫療機構中執業的臨床醫師以婦產科專業作為執業范圍進行注冊的,其范圍含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專業。
四、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全科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方可申請注冊作科醫學專業作為執業范圍。
五、醫師注冊后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屬于超范圍執業:
(一)對病人實施緊急醫療救護的;
(二)臨床醫師依據《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規定》和《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試行辦法》等,進行臨床轉科的;
(三)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經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批準的衛生支農、會診、進修、學術交流、承擔zhengfu交辦的任務和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義診等;
(四)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醫師注冊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變更執業范圍:
(一)取得注冊執業范圍以外、同一類別其他專業的高一層次的省級以上教育部門承認的學歷,經所在執業機構同意,擬從事新的相應專業的;
(二)在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業務培訓機構,接受同一類別其他專業的系統培訓兩年或者專業進修滿兩年或系統培訓和專業進修合計滿兩年,并持有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業務考核機構出具的考核合格證明,經所在執業機構財政部,擬從事所愛培訓專業的。
跨類別變更專業,必須取得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
七、申請變更執業范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統一負責制的醫師變更執業范圍申請表;
(二)《醫師資格證書》;
(三)《醫師執業證書》;
(四)與擬變更的執業范圍相應的高一層次畢業學歷或者培訓考核合格證明;
(五)聘用單位同意變更執業范圍的證明;
(六)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八、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臨床、口腔、公共衛生類別醫師其他專業應報衛生部備案,中醫類別醫師其他專業,應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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