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2009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2009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人事局考試管理部門,市級各部門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9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11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印發2009年度重慶市人事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渝人發〔2008〕114號)規定,為切實做好我市2009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2009年3月23日―4月23日。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10月17日 9:00―11:30 藥學(中藥學) 專業知識(一)
14:00―16:30 藥學(中藥學) 專業知識(二)
10月18日 9:00―11:30 藥事管理與法規
14:00―16:30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
三、報考條件
㈠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㈡ 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藥學或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15年。
㈢ 中國香港、中國澳門、中國臺灣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中國臺灣居民須提交來往大陸通行證)。凡報名條件中有專業學歷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規定的,在報名時,還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四、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專業、類別、科目代碼表
專業 | 專業代碼 | 類別 | 類別代碼 | 科 目 | 科目代碼 |
藥 學 | 01 | 免試兩科類 | 2 | 藥事管理與法規 | 1 |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 | 4 | ||||
全科類 | 4 | 藥事管理與法規 | 1 | ||
藥學專業知識(一) | 2 | ||||
藥學專業知識(二) | 3 | ||||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 | 4 | ||||
中 藥 學 | 02 | 免試兩科類 | 2 | 藥事管理與法規 | 1 |
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 | 7 | ||||
全科類 | 4 | 藥事管理與法規 | 1 | ||
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 5 | ||||
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 6 | ||||
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 | 7 |
五、報名要求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上報名,不到報名點進行現場攝像報名。應試人員登陸重慶人事人才網(www.cqpa.gov.cn點擊主頁上“各類考試網上報名”進入報名系統。),
㈠ 提交考試報考信息。應試人員可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提交報考信息。報名時,應試人員須仔細閱讀報考文件及報名系統中相關幫助文檔,如實、準確無誤的填寫報考人員個人信息,選擇參加考試的各項內容(應試人員通過審核后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應試人員報名考試、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號)。
㈡ 初審報考資格。考試審核部門根據應試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個人資料(姓名、性別、有效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學歷、所學專業、畢業時間、電話、職稱證<由符合免試兩科報考條件的考生提供>報考類別、科目及照片),對照報考條件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應試人員報名后的2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咨詢電話:86868811、86868821、86868815。
㈢ 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應試人員請于填報報名信息2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可及時進行修改,重新接受資格初審。
㈣ 網上繳費。應試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規定時間內(3月23日─4月26日)進行網上繳費,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8元,新考生收取檔案管理費20元/人(續考生不收取)。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應試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系統中提示的文件“網上支付說明”規定進行。
㈤ 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繳費成功的應試人員請于2009年10月12日至17日登錄重慶人事人才網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在考試當天應試人員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在規定時間內不打印本人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應試人員自負。
㈥ 成績查詢及證書辦理。應試人員在考試結束后3個月左右,可登錄重慶人事人才網(www.cqpa.gov.cn查詢成績。成績合格人員點擊“考試信息”欄目,查看《職稱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辦證時間表》中的辦證時間,按《辦理職稱(職業)資格證書須知》的要求及考務文件規定的相關材料(含免試考生),前往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復查,復查合格后辦理資格證書。)
㈦ 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的應試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成績,責任由考生自負。
㈧ 跨省轉考到我市報名的考生,必須攜帶當地考試管理機構的異地轉考手續及成績證明在考試報名規定的時間內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轉考手續后,方可進行網上報名,否則,以往年度考試成績無效。
㈨ 續考生在網上報名時,請填寫好上年度考試檔案號,上年度已考過的科目不能重復報考。
六、考場設置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場由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在主城區統一設置,考生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
七、教材征訂
考試大綱、教材的征訂和發行工作由重慶市執業藥師協會負責。渝中區長江一路76號(鵝嶺下車往前走加油站旁)銘興車城三樓,聯系電話:68810534、63670921。
八、其它要求
㈠ 考試以兩年為一個周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參加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㈡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全部為客觀題。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各科試卷題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㈢ 各區縣(自治縣)人事局考試管理部門收到文件后,應及時轉發和宣傳,積極做好考生的參考報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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